山东蓝带食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2006年1月6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并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1月18日组成清算委员会,进入普通清算程序。清算委员会依法进行了资产的接管、清理、审计、估价、处理与职工安置。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蓝带食品有限公司于1992年由莱州市面粉厂与香港东兴行资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金250万美元,1994年4月,中方投资者转为莱州市粮油集团总公司,并变更注册资本为355万元,其中中方投资240万美元,占67.6%;外方投资115万美元,占32.4%,法定代表人王世理,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方便面系列产品及塑料包装制品,公司现有员工120人,退休1人。公司自组建以来,由于流动资金缺乏,大部分资金靠负债经营,银行借款高达5563万元。截止2006年3月底,经审计,企业账面资产9,374,074.49元,审定负债56,008,767.2元,其中欠银行借款5563万元,其他欠款约36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597%,另欠职工劳动债权约379.24万元,银行利息41,502,104.38元。以上情况表明,企业已出现严重资不抵债的状况。
二、企业关停清算的原因
蓝带公司自组建以来就靠负债经营,银行债务包袱沉重,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加之经营管理不善,产品没有市场,企业严重亏损,被迫于1995年4月停产,2001年7月被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自1999年3月以来,为启动蓝带公司资产,先后多次将房地产和机器设备委托给台湾瑞隆食品公司和香港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但都未将经营进行下去。2004年12月莱州市粮油总公司收回该公司经营时,仅剩余10400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和20.3亩的土地。企业120多名职工长期处于待岗状态,职工们怨声载道,不断上访。企业厂房由于长期闲置也出现不同程度破损,影响到资产变现价值。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解散清算,以化解企业与职工矛盾,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职工再就业。
三、全面接管企业,管好现有资产,作好清算审计、评估工作
清算委员会成立后,首先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了解了企业现状,收缴了全部行政、经营印鉴及营业执照,接管了各种会计账册及文书资料,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了清理,并对各类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核对,分别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出具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四、制定清算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程
清算委员会成立之后,制定了《清算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算委员会职责,并将整个清算工作通过五个小组展开,即资产管理小组、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劳动人事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协调服务小组,各工作小组根据清算委员会的总体布置和相关规定,对各自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间、责任人、参加人等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实施清算活动。
五、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清算委员会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清算公告”。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小组结合企业的财务报表、账册,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对,编写了债权、债务清册,尽量准确查明债权方及债务方的企业名称、住所、邮编、金额、发生时间、联系人、电话等,并根据清册分别向债权人、债务人采用发函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送了“申报债权通知书”、“清收债务通知书”,因绝大部分债权、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或查找不到债权人、债务人,目前共有3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97,303,664.38元,通过对企业60多家债务单位计3,766,811.98元应收款进行清收,清收率基本为零。
六、作好企业安定工作,保证清算工作顺利进行
清算委员会成立后,面临的不仅是对企业进行清算,更面临企业日常事务的处理。同时,企业停产对职工是一个大的冲击,企业在清算期间为保证职工思想稳定,宣传了企业清算的相关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精神。清算委员会下设劳动政策部,负责职工接待工作,记录、解答职工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由于清算委员会的思想工作到位,措施得当,使职工在企业清算期间积极配合清算委员会平稳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
七、作好财产变现工作
企业因严重亏损而停产清算,为做到既要保护好国家利益,又要维护好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清算工作从始至终坚持依法有序进行。
由于企业停产时间长,又经过几次经营变更,清算委员会为了仅有的房地产顺利变现,由有评估资质部门进行了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上海恒芳食品有限公司以560万元的价格购得,最大限度的实现了现有资产的价值。
八、作出资产分配方案
资产变现后,清算委员会将企业收入所得在支付清算费用后,首先用于清偿职工的劳动债权,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剩余资产按比例用于清偿企业的其他债权人。
综上,山东蓝带食品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严格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方当事人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清算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的完成了清算工作,有了依法清算的结果。清算委员会提请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终结一切经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