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翔达皮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达公司)因未参加企业年检于2005年12月24日被威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7年6月29日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清算,并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烟台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实施解散清算。清算组依法对该公司实施清算活动并注销工商登记,最终圆满完成代理清算事务。
一、企业基本情况
翔达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9日,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山东威海皮革公司以皮革制品等实物出资41万元,占出资比例的82%;自然人股东9人,以货币资金各出资1万元,共占出资比例的18%。法定代表人林乐建,经营范围为皮革服装及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在册职工3人,退休1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已停止经营多年。翔达公司自成立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加之经营管理不善,亏损逐年增加,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被迫停产。2005年12月24日被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鉴于以上原因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清算。
二、清算组开展的清算工作情况
(一)接管清理
清算组在公司留守人员的配合下进行全面交接,接管了公司资产、文书、档案、财务账册、公章、执照等。经过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二)根据清理情况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三)发布清算公告,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结合企业的财务报表、账册,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对,编写了债权、债务清册,根据清理情况通知已知债权人在三十日内到清算组申报债权,并在《山东法制报》上发布清算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在四十五日内到清算组申报债权。
(四)资产处置
清算组接管公司时,公司无厂房厂地、无任何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本着对委托人负责、对债权人负责的态度,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做了详细排查,至今未发现公司流失在外或被侵占或被转移的资产。由于公司无资产,因此清算过程中无资产变现处置行为。
(五)职工安置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经过职工确认通过。清算组下设的劳动政策部在公司进行清算期间,负责职工接待工作,记录、解答职工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由于清算组的思想工作到位,措施得当,使职工在公司清算期间积极配合清算组平稳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
(六)清算分配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经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完成清算分配工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
全部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后完成清算工作。
(八)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
在做好相关清算工作之后,清算组分别提请税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终结一切经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