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行政诉讼案例
中国法律网 > 行政诉讼法律 > 行政诉讼案例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行政诉讼案件能否附带民事诉讼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案情]
  原告:蒋某
  被告:某县某行政机关
  案由:履行发放特别慰问金法定职责。
  原告蒋某诉称,自1993年年底以来,自己就与被告单位的职工朱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1999年朱某因公牺牲,二人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是朱某的配偶。根据《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原告蒋某可以以朱某配偶的身份享受被告应当向原告蒋某发放的朱某因公牺牲后的特别慰问金,而被告至今未履行该法定职责。
  被告辩称,自己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向朱某的父母和儿子发放了自2004年以来的特别慰问金,而原告蒋某未向被告提供其与朱某生前系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明,且被告无权确认原告蒋某与朱某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被告已经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
  第三人朱某的父母和儿子述称,原告蒋某与朱某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原告蒋某不能享有领受特别慰问金的权利。
  [分歧]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行政诉讼案件。从以上案情介绍可看出,原告蒋某与朱某生前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是本案的焦点所在;若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则应审查被诉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发放特别慰问金的法定职责,其履行行为是否合法;若不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则被诉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发放特别慰问金的法定职责,不存在不作为行为。本案作为行政诉讼能否确认朱某与原告蒋某的事实婚姻关系,即成为了本案一大难点所在。
  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参与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涉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所以具体到该案,只能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对原告蒋某与朱某的身份关系进行确认。故行政审判在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不涉及对由民事审判处理的确认之诉的处理。
  另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可以附带审理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虽然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现行法律尚未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但《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既然与民事诉讼差异较大的刑事诉讼可以“附带”,那么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如此的接近,就更应该可以“附带”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笔者认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省诉讼成本;可以提高审判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具体到本案,不但要全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应对原告蒋某与朱某的身份关系进行确认。从前面的案情介绍可以看出,如果不可以附带民事,则有两种可能:一、中止行政诉讼,告知提起民事诉讼对蒋某与朱某的身份关系进行确认后,才恢复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即只有对蒋某与朱某的身份关系进行确认后才能继续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若以原告不能证明自己是适格主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则原告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证明自己是行政诉讼中的适格主体,即需要证明自己与朱某是配偶关系,那么原告蒋某仍必须再提起一个民事确认之诉,确认蒋某和朱某是事实婚姻关系。可是两种可能则均不可能,因为涉案中的朱某已经牺牲,没有明确的被告,民事诉讼则无法起诉。所以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现行法律尚未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也只能回归到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来,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效的节约诉讼成本。
上一条: · 警方释疑"艾滋卖淫女"案:诽谤案可作为公诉案件处理
下一条: · 基层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最新行政诉讼案例: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原北京丰台民防局长终审获刑12年 称情妇买房
·什么是司法变更权?
·法院不行使司法变更权将会带来哪些问题?
·法院行使司法变更权的适用条件
  最新行政诉讼咨询: 
·事业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违规(0回复)
·该走什么程序(0回复)
·固始运管处公路三乱(0回复)
·信阳固始县运管处公路三乱(0回复)
·非法限制外国公民的回国,是否有国家赔偿(0回复)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   
全部行政诉讼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案例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行政诉讼案例
最新
推荐
热点
 
  行政诉讼视频                    全部>>
昆明:民告官案件 行
台湾名模林志玲需补税
中国法庭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