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2006年7月4日,山东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青岛海关隶属的黄岛海关申报出口涤棉染色布一批。海关关员接受申报后,对该票货物进行了风险分析。由于经营单位所在地不在黄岛海关辖区内,属于异地申报,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航线主要分布在高风险航线上;目的国为贸易管制比较宽松、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差的贝宁。据此,海关关员决定对该票货物进行重点查验。经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中有带有“SHTEX及图形”的涤棉染色布203435.712米,货物价值约人民币626750.75元。经查询海关总署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SHTEX及图形”商标专用权为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且已经在海关总署进行了备案。经营单位不能出具被许可使用该商标的合法证明,货物涉嫌侵权。黄岛海关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并根据其申请依法扣留了该批货物。经调查,当事人对其侵权行为供认不讳。黄岛海关随即作出了没收上述侵权货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了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对青岛等各地海关连续查获出口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货物表示感谢,称带有“SHTEX”等商标的棉涤纶布是其经营的主要产品,远销五大洲,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但近年来由于受假冒货物的冲击,其对非洲、北美、中东、东南亚等地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出口额一度从原来的每年1.3亿美元下降到3000万美元。自从公司将商标权向海关总署申请了备案后,各地海关相继查获了侵犯起商标权的出口货物共40余批,案值200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公司产品的国际声誉,公司出口量明显回升,年出口额已经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