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司清算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公司清算法律 > 公司清算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公司清算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方式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後的剩馀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於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後15日内召开。以後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後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於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於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後,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美国),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现金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後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8、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後,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後,报授权部门审批。经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输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上一条: · 破产清算审计的几个问题
下一条: · 公司破产清算怎么申请?
  最新公司清算常识: 
·妨害清算罪与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区别
·单位犯罪的十大罪名
·企业破产工资应优先偿清
·法院介入公司清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虚假清算注销公司清算组自食其果
  最新公司清算咨询: 
·合伙半年,合伙人想一个人得店,应该怎么样(1回复)
·请问?请了十八天婚假就没有年终奖?合法嘛(0回复)
·如何公正(0回复)
·押金单不见了不给员工退押金这是合法的吗?(4回复)
·请帮忙解答一下!(1回复)
  北京公司清算律师:   
全部公司清算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公司清算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公司清算视频                    全部>>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