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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一个月缩水30万 汇丰银行遭600万索赔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声称为客户进行存款业务,随后账户资金却被银行用于高风险投资,致使方先生的存款在一个月时间里“缩水”了30多万元人民币。方先生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该投资存款合同无效,并要求汇丰银行向自己支付部分存款、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600余万元。 

    今日,此案将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据悉,该案系北京首例储户起诉外资银行“侵吞”存款案。 

    案件回放 

    高息诱饵储户签下“新业务” 

    方先生是一名加籍华人,长期在加拿大和美国经商。为了理财方便,他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开设了账户,并成为了VIP客户。银行指派业务员张天威为方先生进行一对一的贵宾服务。 

    今年7月18日,方先生接到张天威的电话,称有一个新的存款业务,问方先生愿不愿购买。方先生赶到汇丰燕莎支行后,张天威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格式条款,在电脑里为方先生开通了双利存款业务。张天威告诉方先生,方先生17万余美元和11万余加元存一个月就可以得到2035美元和1361加元的利息。 

    方先生认为存款付息是全世界的惯例,应该不会错就同意了。随后,张天威又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银行格式条款文件让方先生签字,并说:“这些银行文件是例行公事,就不给您了。”张天威当时承认“存美元还美元,存加元还加元,这里写得很清楚”。听到张天威这样说,方先生就放心地在文件上签了字。 

    “她当时和我说她是我的客户主任,让我放心她的安排。让我每月去签一次字就行了。她说我们很熟就没给我说明书。”方先生说。业务办完后,方先生只从张天威那里领到了两张业务单。 

    美元变澳元存款缩水30万 

    8月18日,方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账户里出现了30余万澳元,他感到非常奇怪,于是马上赶到燕莎支行。面对方先生的质问,张天威说,“给你的澳元是挂钩的货币,你不赔我们银行就赔了,你现在赔了,以后我再帮你赚回来”。 

    随后,方先生多次找到银行,要求恢复7月18日的美元及加元存款,但汇丰银行却称,该行关于双利存款投资产品的产品说明书详细地说明和披露了双利存款投资产品的特征和风险,方先生签署了该行的双利存款投资产品说明书,表示方先生确认了对产品风险的了解和接受。因此拒绝了方先生的要求。 

    9月16日,方先生吃惊地发现,他在汇丰的账面存款从287万余元人民币减少到了255万余元,直接损失了31万余元,而在此期间方先生只做了双利存款。 

    方先生认为,双利存款应是一种存款交易,其存入的是美元和加元,存款到期后,银行应向其返还美元和加元,依照存款确认单上也是如此,但银行支付的却是澳元。银行没有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是导致纠纷发生的诱因。银行的行为实质上是高息揽储,侵吞存款,于是将汇丰银行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存款合同无效,并要求汇丰银行向其支付部分存款、利息、经济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600余万元。 

    银行提醒 

    莫被理财产品名称忽悠 

    “双利存款实际上是有很大风险的。”一位长期从事银行理财业务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双利存款的净回报要依据赎回日的当日汇率而定,投资者必须谅解可能因支付的货币贬值而招致损失。这些损失可能会抵消存款所赚取的利息和期权费,甚至导致本金的亏损。这名业内人士表示,这类业务主要是针对一些持有外币、并经常从事外币交易的人员。 

    “根据方先生的描述,银行没有对双利存款业务的风险进行告知。”业内人士说,通常业务员在销售产品时,如果客户不问,业务员不会主动讲明风险程度,而且没有专业解释,客户仅靠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是很难理解的。一方面是因为说明语言比较专业,另一方面整个计算方法也很复杂。因此,投资人在进行理财投资时一定不要光考虑盈利率,不要仅凭产品名称就判定产品的性质,要主动对业务员询问风险程度,并让业务员做详细计算,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遭受损失。 

    律师解析 

    要求600万赔偿并不明智 

    对于方先生的遭遇,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世杰表示,若方先生所述属实,那么银行在为方先生办理存款业务时存在直接或者变相高息揽储行为。就此情形,方先生除了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外,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相关主管机关投诉银行的违规行为要求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本案所涉及的诉讼,方先生要求确认其存款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向其支付部分存款、利息、经济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600余万元,实际上从诉讼策略来看,方先生的策略并不明智。因为若合同被确认无效,法院充其量将依据《合同法》判决双方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按此规定,方先生要求银行返还自己的存款以及按照中央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必要的损失,额度要远远低于方先生所主张的600余万元,对方先生而言最好的方式是请求法院判令银行继续履行,并在银行不能证明,法院不能认定银行的该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情况下,促使银行履行合同,支付相应利息,并赔偿相应损失。 

    名词解释 

    “双利存款”实为投资产品 

    汇丰银行网站显示,双利存款是和外币挂钩的特殊定期存款。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理财需要,选择合适的存款货币和挂钩货币。投资者所选择的两种货币,可以为美元、港元、澳元、加元、欧元、英镑、日元、新加坡币或美元、港元、欧元、日元。 

    投资者可以依据对货币市场的预期,或配合对个别外币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外币组合(如: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海外家人现居或子女留学国家的货币,以配合对外币的需要)。根据投资者选择的外币组合及存款期,银行将按投资者的选择厘定协定汇率及双利存款的期权费率。在投资者开立双利存款时,银行会送上存款确认函,列明厘定日期。 

    当投资者的双利存款到期,银行会根据厘定日当时的汇率,来决定以存款货币还是挂钩货币(按协定汇率将存款货币金额兑算成挂钩货币)支付本金、定期存款利息和期权费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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