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妻子私占植物人丈夫27万赔偿款后起诉离婚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丈夫出车祸变成植物人,与之共同生活了五年的妻子将丈夫获赔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款占为己有,植物人之父不得已代替儿子和儿媳对簿公堂。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判决原、被告离婚,并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交通事故赔偿款27万余元及同学捐款1万元;此后法院执行庭执行到位的其他案款归原告所有。

不幸发生在2005年9月5日,在镇江某大学任教的张亮骑电动车载着妻子李梅回家,不幸被汽车撞倒。车祸中李梅伤势较轻,而张亮则伤势严重,送到医院治疗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张亮还是成了植物人,并欠下医院40余万元的医疗费用。张亮出事后,李梅作为丈夫的法定监护人,分别两次以张亮的名义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2006年8月,经润州法院判决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张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梅从法院领取了张亮的部分赔偿款35万元。但在张亮仍然在医院继续治疗的情况下,李梅并未将从法院领取的赔偿款打入医院账户。同时,还将张亮同学的1万元捐款收入囊中。2007年4月,李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亮离婚。

2007年12月,张亮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张亮的名义向润州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张亮和李梅离婚,并要求李梅立即归还张亮交通事故赔偿款、同学捐款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2005年出交通事故至今,张亮一直在医院治疗,目前欠下医院大笔医疗费用。而李梅在收取了法院的执行款后,未将该款用于支付医疗费。而且李梅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张亮获得的赔偿款及捐款属于张亮个人财产,李梅应予返还。(文中人物为化名)

上一条: · 妻子拒绝亲子鉴定 法院判决承担败诉责任
下一条: · 离婚一方隐财产 对方起诉重新分
  最新婚姻家庭新闻: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