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旭飞投资 |
股票代码 |
000526 |
信息义务披露人 |
名称 |
史作敏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8号B座27楼2号 |
通讯方式 |
13312287756 |
股份变动性质 |
增加 |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
2009年8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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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旭飞投资 |
指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受让方 |
指 史作敏 |
惠阳盛葆/股份出让方 |
指 惠州市惠阳盛葆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史作敏先生本次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旭飞投资股票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关于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珠海运盛 |
指 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姓名:史作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0103195601311218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8号B座27楼2号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8号B座27楼2号
联系电话:1331228775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史作敏在最近五年之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报告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史作敏看好上市公司未来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增加其在旭飞投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旭飞投资股份
2009年8月20日,史作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旭飞投资股份3,744,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本次增持前,史作敏于2009年7月30日与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珠海运盛将其持有的旭飞投资股份6,204,457股(占公司总股本6.4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14,21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90,245股)股份转让给史作敏,证券过户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09年8月25日受理。受让的珠海运盛的股份过户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史作敏将持有旭飞投资股份9,948,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
二、本次大宗交易受让股份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股份转让是双方的一般市场交易行为,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节 史作敏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9年8月4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此前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旭飞投资6.45%股权的有关情况。(详见旭飞投资2009-025号公告)
除此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其他买入或卖出旭飞投资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史作敏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惠阳盛葆及旭飞投资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作敏
签署日期:2009年8月25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史作敏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份大宗交易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湖里区寨上长乐路1号 |
股票简称 |
旭飞投资 |
股票代码 |
0005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史作敏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48号B座27楼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6,204,457 股
持股比例:6.4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比例:10.34%
变动比例: 3.8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减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作敏
签署日期:2009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旭飞投资 公告编号:2009-035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股数 |
占总股本 |
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二级市场 |
2009年7月15日起至2009年8月20日止 |
1364533 |
1.42%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4 |
12% |
1017.55 |
10.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05 |
4.99% |
343.60 |
3.5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3.95 |
7.01% |
673.95 |
7.01%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否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