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2009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09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刘礼华先生、蒋纬球先生、恢光平先生、戚啸艳女士、奚海清先生、张卫明先生、董东先生、张越先生、刘印先生共计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2009 年8 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9-02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阴市人民政府同意法尔胜集团公司出让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9年8月26日公告了《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第一大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78,432,018股,占总股本的20.66%)将其合法持有的全部本公司的7843.20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6%的股份(即目标股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给江阴泓昇有限公司(详见2009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2009年8月26日,接第一大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通知,该股权转让获得了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复【2009】27号文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法尔胜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全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78,432,018股,占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0.66%),出让给江阴泓昇有限公司。 1、交易方式:以协议方式转让上述股权; 2、交易定价:根据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按前30个交易日法尔胜股票交易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3、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支付,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规定支付转让款。 本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和持续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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