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棉股份潜在重组方雏形初现。今日,德棉股份在接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大股东国有股权转让的同时,公布了意向重组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公告显示,意向受让方需实力较强、规模较大,2008年末或最近一期末总资产规模不低于40亿元;意向受让方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意向受让方向上市公司注入的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部分,在重组完成当年对应的每股收益预计不少于0.5元、2008年净利润不得低于2亿元、未来三年合计净利润不得低于7亿元;意向受让方拟注入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且可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意向受让方的受让意向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在股份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向第三方转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向德棉集团提供不低于1亿元的现金借款。
不知上述受让条件,是否是德棉集团为上海爱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量身定做的。因为8月12日,德棉股份曾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德棉集团正与上海爱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资料显示,上海爱家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据上海爱家网站上的介绍,上海爱家是一家包括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投资管理、金融投资管理、信息咨询、内外贸易等多产业领域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截至2007年6月,上海爱家总注册资金已超过10亿元,已完工项目260万平方米,在建项目3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650万平方米。
此外,德棉股份还称,此次股份转让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同时,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同等条件下,德棉集团有权优先考虑发达地区有实力的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