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股份转让新闻
中国法律网 > 股份转让法律 > 股份转让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股份转让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发布受让条件 德棉股份重组方雏形初现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德棉股份潜在重组方雏形初现。今日,德棉股份在接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大股东国有股权转让的同时,公布了意向重组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公告显示,意向受让方需实力较强、规模较大,2008年末或最近一期末总资产规模不低于40亿元;意向受让方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意向受让方向上市公司注入的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部分,在重组完成当年对应的每股收益预计不少于0.5元、2008年净利润不得低于2亿元、未来三年合计净利润不得低于7亿元;意向受让方拟注入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且可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意向受让方的受让意向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在股份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向第三方转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向德棉集团提供不低于1亿元的现金借款。

  不知上述受让条件,是否是德棉集团为上海爱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量身定做的。因为8月12日,德棉股份曾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德棉集团正与上海爱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资料显示,上海爱家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据上海爱家网站上的介绍,上海爱家是一家包括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投资管理、金融投资管理、信息咨询、内外贸易等多产业领域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截至2007年6月,上海爱家总注册资金已超过10亿元,已完工项目260万平方米,在建项目3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650万平方米。

  此外,德棉股份还称,此次股份转让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同时,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同等条件下,德棉集团有权优先考虑发达地区有实力的受让方。

上一条: ·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一条: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半年度报告摘要
  最新股份转让新闻: 
·离婚引起的股权转让
·股东大会的三种类型
·公司股权怎样分配?
·“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无效力
·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最新股份转让咨询: 
·新股东入股(1回复)
·取消股东法人不变(1回复)
·国美之争(0回复)
·公司为扩大资本和规模所采取虚假注资或挂靠(1回复)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孕妇不知道该如何(1回复)
  北京股份转让律师:   
全部股份转让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股份转让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股份转让视频                    全部>>
当年10.9亿地王
三年内国有股转让超过
新建商品房转让按套内
姚明正式宣布接手上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