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股份转让新闻
中国法律网 > 股份转让法律 > 股份转让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股份转让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工贸集团”)于2009 年6 月15日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签订了《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国有股127,307,2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8%)转让给广新集团,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2009年6月18日刊登的工贸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广新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09年7月20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工贸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7,307,201股在依法解除冻结和质押后转让给广新集团。(详见2009年7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2009年8月17日,工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29,753,593股转让给广新集团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详见2009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2009年8月27日,本公司接到工贸集团通知,确认工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97,553,608股已于2009年8月26日解除质押;2009年8月28日,广新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工贸集团将上述已解除质押的97,553,608股转让给广新集团的过户事宜已于2009年8月27日办理完毕。至此,工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127,307,201 股转让给广新集团的过户事宜已全部办理完毕,广新集团持有本公司国有股127,307,2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8%,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工贸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9-055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罗汉均先生、吴耀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已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佛塑股份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并且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罗汉均先生、吴耀根先生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8月28日收到公司监事冼镜崧先生、程宝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已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佛塑股份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并且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冼镜崧先生、程宝强先生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上述监事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谨向罗汉均先生、吴耀根先生、冼镜崧先生、程宝强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09-056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18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8月28日在佛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兆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在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增加以下内容:“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已于2009年8月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股份20.78%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增补黄平先生、陈胜光先生、宋同辙先生、黄丙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确定召开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定于2009年9月14日上午10:00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个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二项选举董事的议案,各候选人逐个投票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平,男,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广东证券公司股票发行内核组组长,广证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黄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2、陈胜光,男,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财务部长。陈胜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3、宋同辙,男,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广新外贸集团审计部部长,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广新投资控股公司董事,中国包装进出口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广新发展公司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现任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同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4、黄丙娣,女,196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省珠海市粤海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主管,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执行官兼财务部经理,现任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丙娣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9-057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凡在2009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各候选人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各候选人逐个表决)。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0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
  2009年9月1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家声、陆励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注:此表复印有效。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9-058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8日在佛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的3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股份20.78%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邹斌先生、戴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各候选人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邹斌,男,1968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审计师。曾任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员,广新外贸集团资产运营部、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派驻南沙临海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审计室主任。邹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2、戴锋,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曾任广州羊城兆业企业集团审计监察部业务主管、财务部业务主管,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外派财务总监,现任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戴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上一条: · 1元转让子公司让光明乳业很受伤
下一条: · 东安黑豹20.86%股份转让中航工业
  最新股份转让新闻: 
·离婚引起的股权转让
·股东大会的三种类型
·公司股权怎样分配?
·“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无效力
·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最新股份转让咨询: 
·新股东入股(1回复)
·取消股东法人不变(1回复)
·国美之争(0回复)
·公司为扩大资本和规模所采取虚假注资或挂靠(1回复)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孕妇不知道该如何(1回复)
  北京股份转让律师:   
全部股份转让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股份转让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股份转让视频                    全部>>
当年10.9亿地王
三年内国有股转让超过
新建商品房转让按套内
姚明正式宣布接手上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