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合资合作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合资合作法律 > 合资合作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合资合作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凭样品买卖中一些应该注意的细节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09-12-7 10:14:1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凭样品买卖,或称货样买卖,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质量标准的买卖。凭样品买卖属于特殊买卖的一种,其与一般买卖的区别在于,凭样品买卖在订立合同时就存在样品,并且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必须与样品的质量保持一致按样品买卖等宇样。如果当事人末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即使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提示了样品,都不为凭样品买卖。

  为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与订立合同时的样品保持同一质量,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各执一词、口说无凭,(合同法)第168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且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如果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第169条的规定,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换言之,出卖人不能借口样品买卖,而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当然,如果样品瑕疵是表面瑕疵,买受人知道瑕疵而又不要求出卖人消除实际交付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是否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合同法)未作规定。依据瑕疵担保责任法理,该损失应由买受人承担。

上一条: ·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 劳动者法律意识大增
下一条: · 中方对外资的依赖问题
  最新合资合作常识: 
·法国总统马克龙会见王毅
·李向君律师:为企业安装“防火墙”,为企业腾飞
·做好合资合作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庆国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江北区政府等合资合
·如何办理合资合作公司立项登记
  最新合资合作咨询: 
·如何拿回欠款?(3回复)
·对我的公司的影响(0回复)
·≈≈代开杭州发(0回复)
· 欠条丢了有合同(3回复)
·涉嫌海外劳动关系案子,收费标准(1回复)
  北京合资合作律师:   
全部合资合作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合资合作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合资合作视频                    全部>>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