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市一中院获悉,冒充残疾少女装神弄鬼诈骗钱财的刘安童,因诈骗罪终审获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
刘安童谎称自己生于1988年12月 (实为1971年12月23日),是个身体残疾、患有白血病的孤儿,后在内蒙古被好心人田妈妈收养,非常热爱音乐和创作歌曲,为了挣钱治病,一直在北京的地下通道或天桥下卖唱。
2003年至2006年间,刘安童“身残志坚”的经历先后被多家媒体报道,许多人因此向她伸出援助之手。
2006年5月1日至2006年9月间,刘安童和张某(另案处理)在北京租房时,结识了同住一个出租房的小艾等室友,小艾等室友听信刘安童是孤儿的谎言,经常帮助她,刘安童认他们为哥哥、姐姐。
2006年4月中旬的一天,刘安童说张某鬼附身,就请了“笔仙”。
刘安童说现在是鬼门大开的时候,张某是鬼节出生的,所以很多阴间的鬼都是通过张某来找刘安童,由于刘安童是转世灵童,那些鬼想得到刘安童的血成仙,只有给刘安童办了护身符、护身卡才能封住鬼妖们的路。
善良的小艾为了帮助刘安童,在银行取了1.2万元给刘安童做了护身符、护身卡,挂在刘安童脖子上。得逞后,刘安童又使用类似伎俩继续骗取小艾等室友钱财共计12.6万余元。
刘安童在诉讼中称其没有骗取小艾等室友的钱财,可是面对小艾等证人的指责,无法辩白。
法院审理认为,刘安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迷信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安童诈骗数额12.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诈骗所得的钱财均已挥霍,无法返还,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