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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的法律”是维护什么样的美德

中国法律网 来源:红网 2009-12-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贺老师迟到10分钟进教室,给同学们道歉:“对不起大家,今天实在太忙了,出门的时间晚了一点儿。因此上课之前为自己的两个错误自罚100个下蹲。”因为从这学期的第一堂课开始,贺老师就跟同学们有个约定:如果谁迟到、谁的作业没有交,就要接受处罚:男生做50个俯卧撑,女生做50个下蹲。(《重庆晚报》11月29日)

自罚100个下蹲后当场晕倒,无疑贺老师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大概也算得上是一个有点自律品质的人。不过,对我来说不论什么原因的过失,以示悔悟要自罚到晕倒的程度无论如何我是做不到的。除非,还有比自罚后果更严重的“他罚”,否则我不会做这样的选择。要自罚而且会有晕倒的可能,仅以过程而言还不如一枪毙了来得痛快。

本来嘛,这个游戏规则本身就是非理性的。比如,学生因迟到、没有按时交作业就要分别进行不同程度的自罚,这一规则唯一的人性化体现在“量刑”上的性别歧视。此外,我看不到还有什么“闪光点”。作为老师,她制定这样的处罚措施,不知道是不是走了民主程序,就算是,这样的自虐家长会同意吗?合着我们的孩子因为感冒、发烧、挂点滴迟到了,还要俯卧撑或者下蹲?说实话,作为一个曾经体能还算马马虎虎的职业军人,我在军训中最高的俯卧撑记录都没有打破40个的个人记录,两相对比很是汗颜。

一个学生迟到、不按时交作业很可能是有原因的,就像贺老师的迟到也不是无缘无故的。本来真诚的道歉了,也就算了。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自罚“大刑”伺候,不仅僵化、教条、有违道德要求,甚至极不人道,给人的感受也未必多美好。老师和学生理论上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而课堂又不是什么“军事重地”偶尔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有学生迟到,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不过讽刺的是,有人却把贺老师非理性的自罚当做美德去看待。

长期以来我们正是接受这样不明原因、牵强附会的美德教育。大家都知道牺牲、奉献、公而忘私比这个自罚好像更符合我们传统教育的审美要求。那又怎么样呢?搞了也有几千年了,美德教育对我们这个社会的意义是大家都知道的。不过,我们也知道的是:在有人落水时,一些受过这种教育的人,哪怕自己毫无水性,也依然舍己救人。自己是舍出去了,人没有救上来的也是很有一些。美德这个东西需要能力和技巧作为产出的保障,假如我们弘扬的东西并没有践行的能力,结果当然都只能是一个自戕式悲剧。不过很少有人当做悲剧去看待,而以为这就是很炫目的人性光芒了。同样拿贺老师的“自罚”来看,假如她仅仅是出于自律也就罢了,偏偏还要对每一个学生,不管什么原因的迟到、不交作业都进行“自罚”,这样的自罚实际上已经毫无心甘情愿的影子,而异变成“一个教室里的法律”的体罚。而这种“一个教室里的法律”究竟是用来维护何种美德?一个正处于发育期的孩子,他要为自己的迟到行为担当一个职业军人都难以完成的自罚过程,这又是不是一种真正的美德呢?

律己我们是欢迎的,但责人就有待商榷。说是商榷,还好听一点,说得更白一点,简直是一场集体的自虐行为,差不多还是缘于应试教育的怪癖作祟。不迟到、不交作业要“自罚”本质上维护的好像还是成绩至上的“老师利益”,我看不出有多少好恭维的地方。假如一个学生迟到一分钟,全班同学要在10分钟的时间内目睹“自罚”的过程,正像贺老师迟到十分钟,她用多久做100个下蹲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她会因为自罚过程中晕倒,而至少浪费一节课的时间。因迟到自罚,又因自罚而更加“迟到”,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言自明了。

这种教条的,腐而又僵、违背人性体罚制度,老师以身作则直到晕倒也无怨无悔,因为在老师看来还是一诺千金、身正为范的美德。我想到不久前一个学校200余学生因为抗议老师的饭菜质量高于自己的,而集体“倒饭”的事情来。遇到不公平就采用极端的手段去抗议,而完全不顾是不是还有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

200名学生集体倒饭是抗议,老师100个下蹲之后晕倒是自罚,好像期间并无联系。其实,在这种毫无理性,不论原因只求结果的盲目“自罚”思维下,老师教出愤青一样性情暴躁,行为极端的倒饭学生来,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情。

学校当然是进行美德教育最重要的场所。但仅就一些美德来说,尽管表面上新鲜、真实,实际上却是陈腐、矫情。所谓美德,有时候就是这样,自己也未必觉得就是美好的东西偏偏裹挟别人参与其中,或者要求没有践行能力的人去美德自戕。贺老师的学生们不久将走向社会,成为现代公民社会中的一份子,不过,在我看来,现代公民意识应该是排斥这种“教室里的法律”所蕴含的非理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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