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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太太担心老公出轨持忠贞协议要求公证

中国法律网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2009-12-1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美国高尔夫明星老虎伍兹最近因婚外情暴露,根据婚前协议,他可能会给妻子5500万美元作为补偿。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原杭州市公证处)主任葛建强昨日表示,这种婚前财产惩罚性协议在国内可能得不到支持,因为公证部门不会受理。

  葛建强透露,就在不久前,一位富太太因担心老公花心在外包二奶,于是找到葛建强,要求对一份夫妻忠贞协议进行公证,最终被婉拒。

  李女士今年不到30岁,几年前嫁给在杭经商的刘老板,婚后生有一子,已5岁。

  刘老板身家千万,李女士甘心做家庭主妇。可从今年3月开始,刘老板经常以应酬为由夜不归宿。不久,李女士听到流言,老公可能有外遇。

  于是,李女士开始翻看刘老板的手机短信记录,果然,里面有很多老公与异性来往的亲昵话语。

  李女士气上心头,刘老板则说这是逢场作戏,如果不信,可签忠贞协议。

  不久,李女士拉着刘老板来到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要求公证员给两人的婚姻忠贞协议进行公证。

  协议中注明:男方若对女方感情不忠,女方可随时提出离婚,男方必须同意,并“净身出户”,同时放弃所有包括以儿子名义购买的大房子等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男方还不得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听了两人的情况介绍后,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婚姻忠贞协议无法进行公证。

  公证处主任葛建强解释,感情上的不忠没有具体标准可以界定,每个人的理解也不一样,夫妻双方不能就此进行约定;同时,这份协议也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在婚姻中男女平等的规定;另一方面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李女士和刘老板在儿子未成年之前,是不能进行转让或买卖的,这样容易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葛主任建议,刘老板一方如有不道德行为,李女士完全可以提出离婚,并以男方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多分得财产或要求男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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