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请问您为什么拒绝采访?”
“记者我见多了……”
这是昨日上午交警部门组织协调各媒体记者到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采访时,该协会会长李毅文对本报记者说的话。
11月1日起,《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试行)》将实施,届时,在福建省内道路上发生的一些小事故将可得到快速处理,不必所有事故都保留第一现场,此举可以避免一些小事故因等待保险工作人员到场勘查延误时间而导致的道路交通拥堵。
而此前的2009年5月15日,为减少行业亏损,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规定:车辆被保险人出险索赔时,必须保留事故的第一现场,由保险查勘人员对现场的真实性及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进行认定(即取消“免现场”)。
该规定实施后,加剧了中心市区的交通拥堵,受到了包括车主在内的广大市民的强烈批评和质疑。市交警支队也多次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修改相关规定。读者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0,要求主流媒体关注此事,体现市民的呼声。
本报和同城其他媒体对取消“免现场”带来的诸多影响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报道,先后采访了市保险行业协会、4S店、律师、交警、市民等各界人士,大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心市区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免现场”新规的出台做出了努力。
昨日上午,就新规实施后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如何进行,保险公司实施新规如何操作等广大车主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试图采访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李毅文,不料,在其他媒体记者在场的情况下,李毅文当场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随行的交警部门人士对他进行了劝告,但李毅文仍然坚持要记者离开市保险行业协会。
因事关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当天上午,本报记者再度前往李毅文的办公室进行采访。李毅文表示,前段时间本报关于“免现场”的报道,没有报道他的全部说法,因而对本报担任此项采访任务的记者有意见。当记者询问其哪篇报道哪个地方有什么不妥时,李毅文未予正面回答,他声称“今天我没空”、“要翻一下材料”。
对于李毅文的做法,许多市民表示不解: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行业的对外窗口之一,回答公众疑问是其义务与责任。前段时间,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取消“免现场”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努力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下得以纠正,这本来是一件好事。现在,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竟然拒绝与媒体配合,让人匪夷所思和非常遗憾。
“不管怎样,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作为特殊义务主体,在涉及社会重大事务不能避而不谈,任何理由都不应成为抵消民众知情权的借口。”此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在《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出台后曾如此强调。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报记者)
本报关于“免现场”取消的
2009年5月15日本报以《赶“末班车”4S店排起修车长龙》为题,报道了车险理赔“免现场”取消第一天,私家车主纷纷到4S店赶“末班车”,市区各家4S店的维修业务达到平常的两三倍。
2009年5月22日本报报道的《取消“免现场”一周车险理赔降五成》中,保险协会负责人表示,取消“免现场”以后,一案多赔的现象减少了,个别公司甚至下降了50%。但消费者认为,这是保险公司将内部经营风险转嫁给社会,变相不赔。
2009年6月11日本报《取消“免现场”徒增市区交通拥堵》报道中,交警部门的统计显示,取消“免现场”近一个月,中心市区交通因车辆小刮擦引起的拥堵现象上升。基于此,市交警支队多次要求保险公司修改取消“免现场”的条款。
2009年6月22日本报以《无商业险“裸奔车”猛增两成》为题,报道了广大车主因对取消“免现场”的规定不满,纷纷为车辆选择了“裸奔”,商业车险业务量至少下降了两成。
2009年6月26日本报以《当事人应在2小时内去定损》为题,报道市政府6月25日召集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市保险行业协会与泉州市公安局将联合出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缓解由此带来的市区交通拥堵压力。各方关注的取消“免现场”新规终于有所进展。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