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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招女公务员要乳房对称 律师称“超限”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北京消息 眼下,又到了大中专毕业生找工作的繁忙时期。日前,济南某高校湖南籍女毕业生小璐给《中国妇女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湖南省在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中,对女生做了很多带有“歧视性”的规定,比如要求女生“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块”等。
  记者随后打开“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在“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栏目中看到了这份由湖南省人事厅和湖南省卫生厅联合发布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湘人发[2003]31号。)记者看到,该文件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女性“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块……为合格”。

  记者遂以“湖南籍女毕业生”的身份,按照网站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到湖南省人事厅。一位自称可以“负责公务员招考事宜”的刘先生介绍,去年湖南省公务员的录用是严格按照这份体检标准进行的,“体检不合格者将坚决不予以录用”,尽管她们的笔试和面试都合格,这样的考生接近20%。但刘先生解释说,他们认为公务员应该择优录用,这个“优”不仅包括成绩优,也应该包括身体优。

  当记者问是否有考生对该省制定的“体检标准”持异议时,刘先生说也有考生提出这个体检标准太苛刻,但这是卫生部门制定的,他们也向卫生部门反映过这些意见。他同时介绍说,今年湖南省的公务员录用工作将在3月份进行,如果卫生部门没有什么修改意见的话,这一体检标准今年仍将严格执行。

  律师李震仲认为,《宪法》、《劳动法》平等地赋予了公民劳动的权利。特殊行业对于人的生理机能有特殊要求(如运动员、飞行员等),但这种特殊要求也应仅限制在是否影响其胜任该工作的范围之内。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湖南省的做法不仅严重扩大了限制范围,而且对于那些因生理原因被排除在录用范围之外的人,其在社会上的人格评价也受到了不良影响,择业机会也因此受到了损害,这是不公平的。择业本身是双向的,但自行设定不合理的人才录用条款,就构成了对部分公民的歧视,是对人格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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