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顺义区17岁的高中生李丽(化名),因帮助其“干弟弟”李明(化名)强奸一名16岁女生,于近日被顺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李明则被判刑两年。
据指控,去年8月,在顺义区张某家,李明对杨某某实施性侵犯,李丽采用按压、威胁等手段,帮助李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3时许,李丽与张某采用按压等手段,再次帮助李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两人后被警方控制。法院认为,两人共同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