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正江(中)被押回云南 家庭导报资料图
年过5旬的莫卫奇家住湖南省湘潭市东坪街,他和妻子一直靠领低保和打零工度日。去年4月的一天,在莫家附近租房住的熊正江找上门来,说要请莫卫奇到云南去运送玉石样品,如果十天之内能赶回,工资1000元,如果超过十天,则按每天100元计算。莫卫奇大喜,当即答应了熊正江的请求。
去年4月16日晚上,莫卫奇和另一名“玉石挑夫”谢开其随熊正江来到云南瑞丽。一名叫“华哥”的人接待了他们。熊正江要莫卫奇和谢开其等“华哥”发货,听他的安排。4月23日上午,“华哥”在宾馆里将一个装有玉石的黑色行李包交给莫卫奇,并当场把玉石从包里拿出来让其验收。随后,莫卫奇按“华哥”订购的机票准备乘飞机从芒市前往昆明。过机场安检时,行李包的夹层中被查出1027克海洛因。莫卫奇始终坚称,其并不知道行李包中夹藏有毒品。
9月17日,云南德宏州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莫卫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谢开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判决后,莫卫奇于当年9月25日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丈夫贩毒?而且被判了死刑?对于这一连串的刺激,莫卫奇的妻子武小育始终不敢相信,为了挽救丈夫,她将家里唯一的住房卖了。而为了拯救哥哥,莫卫良多次到云南与法院联系,提交新证据。
法律专家发帖为死刑犯喊冤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多方关注。2008年10月3日,法学专家朱培立在红网论坛发帖《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首次披露了莫卫奇案:“我用半天时间反复阅读了判决书、起诉书、笔录等材料后,觉得莫卫奇被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以下情况离奇得不可思议:违反了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原则,可能错杀无辜;违反了不轻信口供的‘证据定案’原则。”
朱培立称,该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表明莫卫奇对在夹层内藏放毒品的情况“明知”或“应知”。侦查过程没有对玉石包夹层内藏放的毒品作痕迹鉴定,也未取到莫卫奇的指纹。莫卫奇本人不仅未作有罪供述,亦多次说明自己对毒品不知情。基于上述观点,朱培立认为可能错杀无辜,就向莫卫奇的弟弟和妻子提供了救人方案:将情况向全国人大代表或云南省人大代表反映。他还叫来自己的儿子、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朱洋,听家属反映情况。
就在大家为拯救莫卫奇而忙碌的时候,早在莫卫奇向高院上诉的第二天,9月26日,本案的另一名关键人物熊正江在湖南湘潭落网,熊正江也交代,莫卫奇并不知道行李包里夹藏毒品。随后,湘潭警方将熊正江押回云南。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德宏中院之后一审又认定熊正江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国人大代表辗转各地营救
听了朱培立的建议之后,家属找到了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看过材料后,谢子龙随即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联系。国庆节期间,他又专程赶到湘潭,进一步了解案子的有关细节,随后决定向全国人大和云南省人大就该案提交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监督该案。谢子龙还向云南省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函,对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莫卫奇一案提出建议。
云南方面在回函中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和证据标准对该案进行审查和处理,做到不枉不纵,待案件审理结束后再告知。”
同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今年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此外,对于一审判决,本案的关键人物熊正江也不服,并提出上诉,其上诉称:没有指使、安排莫卫奇、谢开其运输毒品,只是介绍二人从刘再华处带玉石样品,藏有毒品的箱子是刘再华交给二人的,他自己不知包和箱子里藏有毒品,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实属冤枉。
高院二审判决“不知者无罪”
这起错综复杂、牵动人心的案件,经省高院二审组成合议庭审理后,认定了一审中的基本事实:熊正江邀约莫卫奇、谢开其从湖南湘潭到云南瑞丽,与刘再华(现已抓获归案)会合后,刘再华将藏有毒品的行李包交给莫卫奇,并由熊正江乘出租车在前,莫卫奇乘出租车在后,从瑞丽绕道盈江前往芒市,在芒市机场安检时,莫卫奇被抓获。此后,熊正江、刘再华又将藏有毒品的密码箱交给谢开其运往芒市,谢开其乘坐出租车途经畹瑞大桥时被执勤人员抓获。
省高院二审后认为,熊正江明知是运输毒品仍欺骗他人参与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熊正江及辩护人所提没有指使、安排莫卫奇、谢开其运输毒品,只是介绍二人从刘再华处带玉石样品,藏有毒品的包和箱子是刘再华交给二人的,且自己不知箱子里藏有毒品的上诉理由法院不予采纳。鉴于熊正江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熊正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而一审中被判处死刑的莫卫奇、谢开其,在向高院的上诉中称,不知行李包、密码箱里藏有毒品,没有运输毒品的故意,应宣告无罪。高院最终判决,莫卫奇无罪,谢开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