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8日,工人曾某在车间工作时被机器撞伤,造成昨大腿粉碎性骨折,右大腿肌肉严重损伤,经鉴定,认定为6级伤残。曾某多次向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未果,无生活来源,两个孩子读书,曾某的家庭生活举步维艰。2009年3月,到大通湖区司法局了解情况后,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追讨工伤赔偿金,该案经过两次仲裁,两次诉讼,最终将赔偿金送到了曾某手中。
今年来,大通湖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咨询作为“暖民心”工程的着力点,为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凡涉及农民工、低保户、破产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关系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对返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涉及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都进行积极受理,扩大受援面;同时还采取制作专栏、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村、社区,走村入户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咨询,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今年1-9月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件,当中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件,低保户案件4件,破产企业职工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7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 200 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法律援助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幅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