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下旬,徐汇法院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受理了81起因助学贷款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诚信,徐汇法院向教育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
被告孟某户籍地载明的是云南省景洪市景洪镇,法院几次发出的诉状副本和开庭通知都被以查无此人退回,好不容易联系上孟某的母亲,但电话那头的这位母亲却十分不屑地回答:“我儿子要贷款助学不可能。他的学费、生活费家里早就给了他。如果你们一定要找我儿子,你们自己去找吧。”为了能使“人间蒸发”的孟某及时出庭应诉,法官走访了孟某曾经就读的高校,还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安机关等取得联系,从孟某的原户籍地址以及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的毕业生信息入手,层层排查,多渠道寻找被告,最终使孟某开庭时现身。
被告小周毕业后已经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然而他却压根没有想到应自觉归还银行贷款。成被告到法院后,小周还口口声声称自己收入有限,经济困难,目前没有还贷能力,甚至摆出了一副银行不减免,不撤诉他就不还贷的架势。在法官告知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必然会在他的诚信记录上留下污点后,小周才打电话委托朋友以银行转账方式归还了全部贷款及利息。
法官指出,这类案件频发,既有学生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缺失的问题,又折射出教育部门、银行对放贷如何加强审核,加强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