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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一镇长低价买房受贿获刑十一年

中国法律网 来源:正义网  2009-11-2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只用27万元就买下了一套价值42万元的商品房,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原镇长熊华因低价买房犯受贿罪被桐乡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七万元,熊华没有提出上诉。11月17日,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


  现年46岁的熊华在2002年3月至2009年6月期间,先后担任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平湖市乍浦镇镇长兼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局长。法院审查查明,2002年至2004年期间,熊华利用担任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要求在嘉兴港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在他购买平湖市当湖街道一商品房时给予优惠。熊华在明知该房的市场价为42万余元的情况下,实际仅支付27万余元购房款即取得该房屋产权,少付14.9万余元。另外,2005年12月,熊华利用担任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乍浦镇镇长兼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他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一间商铺时,非法要求与该置业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某服饰公司董事长王某代他支付10万元,具有索贿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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