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口装摄头 被判侵权要拆除
市民计先生为自家安全考虑,在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结果被邻居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8月19日上午,此案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宣判,计先生被判3天内将摄像头拆除。
计先生家住东城区一胡同,与冯先生是十几年的老邻居,两家屋门相距仅约2米。计先生说,他家多次莫名遭到破坏,经常出现门窗被砸的情况。出于安全考虑,今年5月,他在屋门上方安装了摄像头。邻居冯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他家安了摄像头,我们全家人都不自在,拉上窗帘都觉得有人在盯着我们。”冯先生称。协商无果后,冯先生将计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立即拆除摄像头。
法院现场实地勘验表明,冯先生家在该摄像头的可监视范围内,该摄像头对冯先生的隐私构成了侵害的可能。法院审理后判决计先生拆除摄像头。因冯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其相关信息已被该摄像头监视到并产生损害,因此赔偿部分法院未予支持。计先生坚持他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自家安全,并没有窥视他人的想法。庭后,计先生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摘自8月20日《京华时报》
路边的楼越盖越高,人们见面的机会却越来越少;飞驰的汽车越跑越快,人们的腿脚却越来越不灵便了;农家的饭菜越做越好,村里的年轻人却越来越少。这些话听起来伤感得不得了,可我们的生活确实一天比一天好。可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化的代价吧!高楼里住得方便舒适了,却念叨起胡同里那种人的亲密;城市里呆得腻了,就怀念起乡间的一缕炊烟。可生活在前进,胡同和乡间一样没有停下脚步,恼人的矛盾也不会在胡同口止步。
胡同里的“亲密接触”烦了计先生,恼了冯先生。想象中该装在银行里的摄像头,现在就对着你的家门,放在谁身上也不好受。这不成了全家上演电视连续剧了吗?可计先生也真不容易,这一天到晚老担心人砸玻璃的日子也不好过。冯先生把计先生告到法院,那是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没错。计先生装摄像头是为了自家安全。要说也合情。那谁错了呢?自家的房子多次莫名遭到破坏,计先生想来是要报案的。要是没报,那是他没有法律意识。可他要是报了呢?到头来自己整一摄像头,那是不是也是一种无奈?别让老百姓为了自己的安全去损害别人的隐私,胡同里的安全也得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