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20余起
法制网讯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近日收到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将服刑人员韩汉民的刑期予以更正,减去了多计算的两年零75天。
今年9月,武汉市检察院监所处收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转来的外地服刑人员韩汉民的申诉信,反映其刑期计算错误。
经调查得知,韩汉民1995年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法院发现其还有盗窃、抢劫两项“漏罪”尚未追究,适用了“先减后并”原则,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而“漏罪”应适用“先并后减”原则,而非“先减后并”。发现其中差错后,检察人员随即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据了解,2008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监所部门通过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发现并依法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