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建立法律援助周转金
记者从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了解到,日前,舟山市建立了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以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舟山市所设的法律援助周转金主要是为在法律援助期间因经济困难而难以维持最低生活保障的、或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返家费用的,以及因经济困难而严重影响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受援人提供的临时性周转资金。
舟山市财政局介绍,周转金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专款专用、及时回收、周转使用、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其运作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或核销四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