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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卫敏丽、周琴)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的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改革发展,创新思路,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据介绍,老年人社会福利是指在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下,根据老年人特殊需要和老年人自身特点,提供给老年人的养护、医疗、康复和娱乐等方面的物质和服务。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满足老年群体的福利服务要求,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109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全国有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5632个,床位234.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89.6万人。

    同时,我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老龄服务领域和范围,统筹解决城乡养老服务问题。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8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8.2万个,老年学校39797个,在校学习人员504.1万人,建立各类老年活动室32.4万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56.2万次,有力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的对象正在逐步由传统的“三无对象”向全社会有需要的老年人拓展,正处于从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的过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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