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承销分为代销与包销,这是从承销责任形式不同作出的区别。代销与包销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仅为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证券发售任务时,余额退还发行公司,证券公司不承担发行风险,因而收费也较低;后者是指全额包销,证券公司在相关的时间范围内不能全部售出发行证券的,自己买下全部余额,证券公司风险大,收取费用也较高,且往往须通过融资来满足包销余额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