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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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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开发项目立项
要求: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企业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组成。董事会决议,由所有董事、财务部负责人参与。3、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为:研究开发项目名称、研究开发项目时间、研究开发项目预算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的归集、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名单等等。
二、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格式内容可到网上找,下同)。
三、研究开发项目预算编制。
四、研究开发项目组的编制和专业人员名单。
五、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的归集(单独建立研究开发费用台账或形成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归集表)。
六、报税务机关备案:1、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4、研究开发费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述】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适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科研机构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关键掌握两点:一是账证健全、能够从不同会计科目中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的企业能够享受。二是亏损企业也能享受该项优惠。可以把加计扣除额计入企业当年亏损,并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在以后年度弥补。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内容: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发生的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可以分成二块:
   (一)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投入
    1、直接投入。企业为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实验室里材料物品购置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2、人员人工。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设备折旧。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针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方面设计发生的费用
    6、研发成果的论证费用。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与研发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二)托外单位研究开发或是与外单位合作开发实际支付的研究开发费用。
上述这些研究开发的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都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但是如果要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我们认为还应同时符合几个条件:1、按照国家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规定执行。2、要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
    三、操作程序:
    1、企业自主立项。要求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要对研究开发的项目进行自主立项,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立项。
   2、备案。企业自主立项之后,应报送如下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1)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3、费用归集。从简化手续,有利于归集,又有利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原则上按项目分别归集,对研究开发项目比较多的企业可以按大项归集。试行用研究开发费发生情况归集表来取代用会计科目进行费用归集的办法。对归集表中的费用类别,可以按照上述几项费用类别。如果有些设备或人员分别用于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或是分别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或生产的,可以采用一定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比如按承担的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摊。
   4、抵扣。已经进行备案的企业,在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发生时,在预缴申报时,企业除了将研究开发费用据实扣除外,同时自主申报加计扣除,两者都直接在利润总额中扣除。但是要把研究开发费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报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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