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查验,同意乙方以ADSL或LAN的方式接入因特网,乙方付费电话号码为_________,使用本协议所述第_________(大写)种户包月方式接入_________校园网,并通过_________校园网接入CHINANET,按所选的计费方式进行收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若利用本协议中的包月方式接入因特网而从事“网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按“网吧”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若乙方不按时缴纳费用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按本协议中用户“退网”办法处理。对故意拖欠资费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协议生效后,甲方将按乙方所选择的ADSL或LAN计费方式进行计费。
(四)甲方应根据国家通信主管部门的要求,给乙方提供上网服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享有本协议及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上网服务。
(二)乙方应按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缴纳上网费用。
(三)乙方须在此协议所接指定的“付费电话”上使用此包月帐号,包月费用与付费电话的电话费同时缴纳。
(四)小金额种类包月可以变更为大金额种类包月。反之,大金额种类包月则不能更改为小金额种类包月。
(五)若乙方“付费电话”发生变化(如移机改号,过户,改为公用电话等)乙方须持本协议及移机过户等业务证明和相应证件来甲方办理“修改付费电话”业务,签定的协议继续有效,若乙方因“付费电话”变更而未来办理“修改付费电话”手续所引起的费用纠纷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如ADSL接入设备由甲方提供,两年内,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两年后,甲方所提供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两年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另一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包月费用的3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还须补缴甲方提供的设备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临近届满时,乙方若不继续使用宽带业务,则应提前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拆除宽带业务的手续。乙方未办理终止宽带上网服务的手续,甲方则视同乙方同意继续使用宽带上网服务,所签协议继续有效。
四、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网络陷阱等危险,乙方在业务开通后,应及时修改上网密码,并应积极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保护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
五、本协议自ADSL或LAN装通之日起生效,协议期为二年。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
七、此协议仅适用于_________内部中国电信虚拟网甲类用户使用。
八、本协议用语除协议中有明确解释的外,其意义应按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解释。在本协议执行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而需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时,双方应依据国家新的政策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解除或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