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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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广告处长审批
主管局长审批
二、受理范围:
1、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2、事业单位;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三、办理机关:郑州市工商局办事大厅
四、办理时间:3天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省辖市级广告经营单位为100元/户
2、县级广告经营单位为50元/户
六、办理需提交材料:
1、广告媒介证明;
2、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3、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4、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上述材料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