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全国公安、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会上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更加关注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多措并举严厉打击传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钟攸平介绍,2010年全国各级公安、工商机关按照公安部、工商总局部署,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服务国家大事为中心开展了“迎世博、禁传销”和“禁传销、保亚运”专项执法行动,以传销活动屡次发生及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开展整治,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严惩传销骨干分子,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2010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794件,取缔传销窝点1.7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3.5万人次。
钟攸平指出,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和利益格局调整,各类诱发经济违法犯罪的因素仍然存在。目前,传销活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传销活动虽然在全国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传销活动在一些地区仍较为突出,拉人头和互联网传销违法活动所占比例较大,占案件总数的70%以上;传销活动涉及人员多、地域广、金额大,参与人员构成复杂,传销组织日益严密,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增强,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日益严重,传销活动与诈骗、非法集资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因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仍时有发生。
对此,钟攸平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保持清醒认识,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内容,采取以下有效措施,继续对传销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进一步密切协作,遏制传销活动反复势头。全国各级公安、工商机关要密切协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严厉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的传销和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传销,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与电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依法查处、查封、屏蔽一批涉传网站;重点整治地区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成效,对一个时期以来传销呈多发态势的非重点整治地区,要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各级工商机关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揭穿网络上出现的传销“新理论”、“新花样”骗人实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为开展宣传;不定期发布警示提示,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高群众对传销的识别、防范能力。
高度重视维稳处置工作,防范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各级工商机关要作好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坚持预警在先,把维稳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查处前进行风险研究,掌握好查处时机和方式,一旦发现维稳隐患,要及时报告;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稳控及处置工作。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会同综合治理等部门做好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完善打击传销法律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活动,强化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应用,推动各项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保障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加大与商务部、公安部协调沟通力度,配合做好直销审批工作;坚持监管执法与规范指导并举,督促直销企业严格自律,守法经营;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商机关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打击传销工作实际,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