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日前,吉林省工商局委托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长春市、吉林市和四平市童车产品的9家经销单位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检了30个批次样品,其中:儿童三轮车5批次、儿童推车5批次、婴儿学步车5批次、儿童自行车15批次。结果,共有4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6.7%。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警示说明、把立管无永久性标记、防撞间隙、足间间隙、车架中心线与平衡轮距离。
据技术人员介绍,不合格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个别生产企业未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只注重美观,忽视了安全性。甚至有部分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的理解不够准确,对产品涉及安全性能不够重视,盲目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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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公布2010年4季度童装产品监测结果,在对长春市和延吉市童装产品的8家经销单位质量抽检中,产品合格率达到81.8%。在抽检的22个批次样品中,共有4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童装的使用说明,也就是童装产品的标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