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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法律网 2010-1-11 来源: 编辑: |
刘仁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专业技术问题和证据,查明与认定专业技术事实是一大难题。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网民意见建议时指出,通过司法鉴定、专家证人、专家咨询、专家陪审等举措能有效解决此难题。
司法鉴定的对象是当事人确有争议的具体技术问题,而不是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识产权审判中,不能把权利是否存在、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等法律问题交由鉴定机构判断,鉴定结论不能代替法官对于问题的判断。此外,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必须经过质证和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法官不能因为有鉴定结论和专业人员辅助就放弃事实认定的职责。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强调,专家证人制度虽然在我国施行时间不长,但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当事人聘请专家证人出庭说明专门性问题,并促使当事人及其聘请的专家充分有效地对质,以更好地帮助认定专业技术事实。
此外,法官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让相关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共同行使审判权,都能有效增强合议庭分析判断事实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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