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产权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产权律师 在线咨询 产权贴吧  
  行业新闻 - 著作权 - 创意产业 - 商标 - 软件 - 商业秘密 - 特许经营 - 新法速递 - 法律社区  
    北京特邀知识产权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 浏览

商户在网店低价出售盗版书 淘宝网不担责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10-21   来源:   编辑:
 
 个人卖家在淘宝网上低价销售盗版书,作为交易平台的淘宝网也被出版公司起诉。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淘宝网不构成共同侵权,判决个人卖家单独赔偿出版公司2000元经济损失。

  原告友谊出版公司称,其享有在大陆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盗墓笔记4》的专有权利。 去年11月,公司发现杨某低价在其淘宝网网店销售该书。经过确认,这些图书为盗版。友谊出版公司认为,淘宝网作为交易服务平台,与杨某构成共同侵权。该公司起诉要求杨某与淘宝网赔偿22.4万元。

  开庭时,杨某未发表答辩意见。淘宝网称,其并非网店经营者,对杨某销售涉案图书是否构成侵权并不知情,且在收到投诉后,已对相关信息及时作了删除处理,不构成侵权。今年6月,东城法院一审判决淘宝网与杨某共同赔偿友谊出版公司2000元,淘宝网提起上诉。

  二中院认为,根据目前法律、行政法规,淘宝网仅审查个人卖家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审查卖家销售商品的价格是否明显过低,因此,淘宝网对杨某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并不构成共同侵权。
 
上一条: ·台湾最有价值品牌揭晓
下一条: ·文著协公布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赔偿方案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