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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仙镇两家木版年画店争夺“老字号”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6-14   来源:   编辑:
 
  作者:李建伟
河南省开封市的朱仙镇木版年画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年画。2007年以来,同在朱仙镇、同一家族、有着远房叔侄血统的两位老人,却因为争夺“天成老店”老字号,多次对簿公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天成老店”起纷争    
朱仙镇木版年画构图饱满,形象夸张,线条粗犷,是木版年画中独树一帜的文化瑰宝。自2005年朱仙镇木版年画被列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后,一批老艺人开始重操旧业,把这项濒临灭绝的民间绝技又红红火火地操办起来。
2008年10月,朱仙镇木版年画最富盛名的“天成老店”第五代传人尹国全,向开封市工商局提出信访申诉,称其叔叔尹辅礼在岳飞庙大街开设的木版年画店门头上悬挂“天成老店”招牌,与其登记注册的“开封县朱仙镇尹国全木版年画天成老店”名称相近似,要求摘除。同时,尹国全还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尹辅礼赔偿经济损失9600元。
而在此之前的1年多时间里,尹国全多次向朱仙镇工商所反映此事,该所也多次协调双方共用“天成老店”字号无果。因为牵涉到闻名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木版年画“老字号”保护敏感问题,开封县工商局接到郑州市工商局转来的信访函件后,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反复做尹辅礼的工作,要求其摘除“天成老店”招牌。
而今年76岁的尹辅礼却气愤地对工商人员说:“我是‘天成老店’的第四代正宗传人,我儿子尹国法是第五代传人,我第四代传人还没死呢,怎么轮到他第五代传人了呢?”
“老字号”纠纷再度升级
2008年11月17日,开封县工商局向尹辅礼的儿子尹国法送达了告知和处罚通知书。
第二天,尹国法就提交了陈述书,其认为:“天成老店”是其先祖于清朝道光年间创立的,其父亲尹辅礼是“天成老店”的第四代正宗传人。尹国全2007年注册“天成老店”时并未征得其父亲意见,考虑到尹国全和其同是一个家族以及发扬年画目的,并没有追究尹国全的责任。没想到在其登记注册时竟无法使用“天成老店”字号。因此,尹国法要求开封县工商局撤销尹国全的企业名称,为其父亲尹辅礼登记注册“朱仙镇尹辅礼年画天成老店”的名称。
得知尹国法也要登记注册“天成老店”,今年已经67岁高龄的尹国全称,其自6岁就开始和父亲“天成老店”的第四代传人尹福祥学习木版年画制作技术,16岁时熟练掌握了木版年画的雕版、套印技术和植物颜料调配炮制绝技,成为“天成老店”第五代传人,还被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命名为“河南省高级民间艺术大师”、“河南省知识产权文化大使”等荣誉称号,并于2006年被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命名为朱仙镇目前唯一的木版年画杰出传承人。
2008年11月25日,开封县工商局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认为,尹国法提供的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其悬挂“天成老店”招牌,侵犯了他人已登记注册企业名称的行为,因此责令尹国法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又征求尹辅礼、尹国法的意见,为其登记注册了“开封县朱仙镇天盛(德)木板年画老店”。
鉴于工商部门已经对尹国法的侵权行为作出了认定,尹国全撤销了其在开封市中院的民事诉讼。此事就此应该告一段落。然而,事情过了2个多月后,到了2009年2月2日,尹国法突然又向开封市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开封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2009年4月1日,开封市工商局维持原处罚决定,尹国法不服,向开封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成老店”字号纠纷再度升级。
“老字号”如何保护众说纷纭
“天成老店”是朱仙镇年画的杰出代表,每年慕名前来参观考察的中外游客络绎不绝。因此,围绕“天成老店”字号的合理使用和继承,一时间各方众说纷纭。
朱仙镇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木版年画老艺人认为,若按对朱仙镇木版年画的发展贡献和自身的技艺,尹国全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尹国全不光继承了木板年画,还不断创新,自2002年以来,先后用传统的梨木为模版,雕刻创作了《刘海戏金蝉》、《佛祖全堂图》、《清明上河图》、《奥运福娃》等40多套木版年画作品,并多次夺得河南省民间工艺美术精品展金奖等大奖,被多家博物馆收藏,其中6幅被制作成木版年画纪念邮票,现存的朱仙镇木版年画社发表的作品,几乎都是他雕刻的新版。因此,继承和叫响老祖宗留下的“老字号”,应该让有真才实学的传人来承担。如果“老字号”的子孙们都声称自己是老祖宗的后人,都来“借光”这个品牌,势必会弱化、冲淡甚至污损“老字号”的品牌。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尹伟则认为,尹国全经营的“天成老店”被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联联合认定为“河南老字号”,但不具备国家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的法律性。尹国全于2007年1月对“天成老店”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但目前正在审核中,因此不具有排他性和对抗性。考虑到历史渊源、使用在先和企业登记时间,其认为尹辅礼应该有使用“天成老店”的权力。
郑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锋教授认为,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认识空前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显示出其巨大的商品性和利益性,传承人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但“老字号”毕竟只代表过去的辉煌,传承人们应该把精力放在传统技艺的继承、发扬和创新上。地方政府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尊重历史和现实出发,确定好传承人,确保“老字号”品牌科学可持续地发扬光大,成为地方一张经济、文化和旅游“名片”。
对这起“老字号”纠纷案件,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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