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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4-10 来源: 编辑: |
来源:解放网
记者李东华 通讯员璞萱报道:2009年堪称视频网版权“战争年”,在年初激动网联合保利博纳、橙天娱乐、上影英皇等80多家版权方宣布共同组建“反盗版联盟”向土豆网公开叫板的同时,驻扎在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内的“pplive网”成为了激动集团“激动诉讼”的对象。
4月8日下午,浦东新区法院对涉及《夜上海》、《精舞门》、《明天我不是羔羊》、《浪击天涯》、《代号利剑》等五部电影电视作品的侵权案作出集中宣判,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www.pplive.com 的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聚力传媒)“五战皆负”,法院分别判决其向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激动影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费等63000元和21875元,并停止对上述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新媒体的“较劲”
作为一家视频新媒体,pplive近年来凭借自身实力在网络视频行业竞争中越战越勇,不仅被评为中国新经济产业创投年会十大最具投资价值项目,还入围了《财富》2007年度酷公司名单,可谓第五代新媒体中的领军企业。然而网络视频的竞争也让pplive成为质疑的焦点,它的影视作品在线播放链接引来了如激动网等的不满。
同样是中国著名的视频门户,激动集团对自己网站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视作品被他人“分羹”颇为愤慨,2008年10月起,激动集团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激动影业有限公司先后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了版权侵权诉讼,将聚力传媒告上法庭。
在《精舞门》作品的诉讼中,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一方表示,自己享有影片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pplive网站未经其许可就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输”该影片,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故要求聚力传媒立即停止提供该片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在其经营的pplive网站主页及《中国电视报》上发表声明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pplive不理睬激动的“激动”
面对激动一方的指责,聚力传媒明确表示自己提供的是“搜索链接服务”,涉案的影视作品并不存储在pplive的服务器上,它只是为用户提供对外部网站的搜索链接,并不知道第三方网站是否存在侵权行为,pplive本身并没有侵犯原告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应该是被链接的第三方网站。
在其余四起案件中,聚力传媒也作出了同样的抗辩,并出具了相关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其只是提供了链接服务,搜索结果对应的内容的在线播放仍由被链接网站完成,故其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激动一方坚持认为,pplive网不仅对影片进行了编辑和推荐,而且在播放器和浏览器的地址栏中“看不见”第三方的网址,故不能证明涉案影视作品来自第三方。
法院判决聚力传媒有“主观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聚力传媒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只能证明其提供网络视频搜索引擎服务的运行过程,判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不能单凭意见书的结论,而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法院认为,虽然涉案影片在被告网站上播放时显示来源于第三方网站,但该影片系由被告主动寻找所得,其实施的链接是直接针对涉案影片的,并对涉案影片进行了文字介绍。而且,涉案影片在播放时显示的IP地址仍然是被告网站的地址,而不是被链网站的网址,这种链接方式绕过了被链网站的网页,使第三方网站上的影视作品直接为被告所用,用户在点播影视作品时并不清楚地知道被告与其他网站设置了链接,而仍然以为提供播放服务的是被告的网站。
法院指出,通过这种选择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与他人网站中的影视作品进行链接的方式,聚力传媒一方应当对被链接网站提供的影片的“来源合法性”进行审查。特别是有些涉案影片尚在公映期间,其应当能够意识到第三方网站上播放涉案影片可能会存在侵权问题,现被告对其选择的影片“未尽审查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同时被告在网站上对影片按类别、地区进行了编辑和分类,并设置了搜索功能,为用户上网选择点播影片提供了便利,用户可以通过被告设置的步骤完成操作,故被告擅自在网上传播影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影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遂根据影片的公映时间、影响度、原告获得权利的时间、被告网站的规模、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及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了聚力传媒一方的赔偿金额。
至于激动一方提出要求聚力传媒赔礼道歉的诉请,法院以“原告从权利人处获得授权的系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无权要求被告承担侵犯人身性权利的责任”为由未予支持。
记者获悉,除了判决的这5起案件外,目前有关激动一方的网络版权侵犯案在浦东法院审理阶段的还有13起,其中10起激动一方为原告,3起激动一方为被告。激动一方起诉的有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琥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聚力传媒等。
[案后思考:与其小心“盗版”不如原创“正版”]
2006年以来,网络视频发展迅速,仅我国国内的视频网站就从30多家剧增到300多家,包括百度、新浪、腾讯、搜狐等在内的大鳄都看好并先后进入这一领域,目前国内涌现的视频网站包括视频博客、P2P下载、视频分享、视频搜索等多种形式。然而,版权问题一直是悬在所有视频网站头上的一把利剑,有些知名网站接连不断地受到唱片公司、电视台和独立制作人关于侵犯版权的诉讼,以至于最后不得不选择与媒体巨头签署协议以获得合法的内容授权,有些网站公司则准备了巨额“储备资金”专门应对潜在的版权诉讼风险,如何让网络视频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视频网站一方面要尽力做好法律上的“审查义务”,另一方面要多做自己的“原创”,原创始终是视频网站发展的正道,网站可以与大型机构通力合作,打造属于自己的原创作品,这样既可以避免官司,又可以充分享受自己的正版版权资源,何乐而不为呢。
[法条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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