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虽然特许经营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发展速度很快。有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有“特许人”利用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大行欺诈之道,是因为其中存在一些隐形的利益链。
烈日炎炎的长沙街头,来自全国各地的“懒夫人”代理、加盟商仍然像“皮球”一样投诉无门。
从6月24日到27日,30多个“"懒夫人"欧美家居用品”代理、加盟商,陆续从贵州、广西、四川、浙江等地赶来汇聚湖南长沙,向他们的“总部”长沙凯纳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纳公司”)索讨“被骗的代理、加盟费”和赔偿金。
30多个加盟商在烈日炎炎的长沙四处奔波投诉,但他们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似乎遥遥无期。收加盟费从不开发票
“给我发过去的货,跟我看过的样品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浙江台州商人陶建委叫苦不迭,今年2月27日加盟“懒夫人”欧美家居用品经销后,4月12日收到凯纳公司从长沙发来的首批订货。
“打开货物一看,那个气呀!”他说,“货没配齐不说,有些东西简直就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坏的、锈的、没包装没说明书的三无产品一大堆。”
为了做这个项目,连进货款、店面装修和加盟费一起,陶建委前后花了十三四万元。米花机炸不开米、多功能电炒锅连水都烧不开、洗衣机转不起来……面对凯纳公司发来的“懒夫人”欧美家居用品,陶建委傻眼了。
因凯纳公司在合同约定之外在同一地区继续发展加盟商,成都代理商熊玉霞搁下生意来湘索讨公道,与来自全国各地的30多个加盟商将矛头指向了凯纳公司。
“凯纳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声称其"懒夫人"品牌是经国外品牌授权。”来湘代理、加盟商说,他们跟凯纳公司约定的少则一万多、多则数万十几万元代理、加盟费甚至货款,竟一直都被指定打到凯纳公司总经理谢惠萍在银行的个人账户上,而且“从来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要求终止合同退还“被骗的代理、加盟费”和索取赔偿金的代理、加盟商,始终无法在凯纳公司“总部”找到人进行有效沟通。在向有关部门呈递的投诉书中,他们强烈要求政府成立以公安机关牵头,商务、工商、质检、税务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凯纳公司立案调查。“懒夫人”究竟算个啥?
引人注目的是,凯纳公司把办公地址设在湖南省商务厅2号楼18楼,其发布的招商广告宣称:“美国凯纳国际企业集团是一家从事生活电子、健身器械、美容仪器、厨卫产品、远轮运输的综合性国际企业……多年的经营实践,凯纳集团敏锐地捕捉到,在中国地区悄然兴起的懒人生活哲学。公司果断地推出"懒夫人"懒人用品全国连锁专卖体系,为懒人用品专业化与产业化发展,探索出了新路子”,“致力用"懒夫人"打造1000个百万富翁”。
针对代理、加盟商提出凯纳公司非法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问题,总经理谢惠萍约见记者时说,从去年8月公司创办以来就是以“品牌营销”为本业,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特许经营”。她说,公司与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生产企业签有“懒夫人”贴牌的委托加工协议或者产品销售协议,“我们只是一个批发商而已,并指导经销商开展经销活动”。
谢惠萍始终称公司与“商业特许经营”无关,其中还有一个理由是,他们收取的代理、加盟费会根据代理、加盟商进(补)货的数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譬如进货1万元奖励500元,直到全部返还完毕为止”。
而根据凯纳公司与代理、加盟商所签合同,谢惠萍收取的代理、加盟费明确地表明是“特许费”,所谓“返还”只是经销“奖励政策”的内容。她表示,公司目前在全国已经“发展了百余代理、加盟商”,至于累计收取了多少代理、加盟费,则表示不便透露。隐形的利益链
“凯纳公司肯定是在从事商业特许经营,而且是非法经营!”湖南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处宋跃处长明确向记者表示。
他说,商业特许经营或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而凯纳公司完全具备这些特征”。
虽然特许经营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发展速度很快。正因为有人利用这种业态以圈钱为目的进行诈骗,国务院去年2月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并在同年5月1日起施行,对此类经营活动予以规范。
宋跃说:“凯纳公司在全国各地营销"懒夫人"品牌,首先必须向国家商务部备案。目前全国跨省经营已备案的475家企业中没有凯纳公司,这就说明凯纳公司是在违法经营。”
有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有“特许人”利用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大行欺诈之道,是因为其中存在一些隐形的利益链。譬如,一些代理、加盟商首先是通过媒体的渠道获得类似商业经营信息的,而对于未依法备案的商业特许经营机构,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媒体都不得发布其品牌、招商、产品等信息。“皮球”踢到何时止?
凯纳公司创建的时间不长,但对其举报投诉从其开始对外招商起便时有发生。今年4月,长沙市及芙蓉区工商部门根据举报联合对该公司进行过一次调查。
芙蓉区工商分局罗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将调查情况整理后移交给了商务部门,“因为工商局只管终端消费的权益维护,而特许经营问题的主管单位是各级商务部门”。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之规定,商务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及公安等部门均可分别针对特许人行使执法,其中仅未依法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必须“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湖南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透露,事实上他们没有任何手段制约特许人,从商务部门的机构设置没有配置相应的执法队伍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反而前来举报投诉的30多个代理、加盟商提的意见很准确,应该由政府统筹公安、商务、工商甚至包括税务部门在内成立调查组,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记者前往长沙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2号楼18楼凯纳公司采访时,该公司一个姓曾的招商经理竟满不在乎地说:“双方做的其实是正常的业务往来,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到记者发稿时止,来自全国各地的“懒夫人”代理、加盟商仍然像“皮球”一样投诉无门。凯纳公司与他们的“业务往来”果真会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简单么?我们将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