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产权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产权律师 在线咨询 产权贴吧  
  行业新闻 - 著作权 - 创意产业 - 商标 - 软件 - 商业秘密 - 特许经营 - 新法速递 - 法律社区  
    北京特邀知识产权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动态 > 浏览

阎晓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赖版权保护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3-13   来源:   编辑:
 
    在11月9日召开的北京文博会中国创意财富高峰论坛之“2007中国(北京)国际版权论坛”上,围绕“加强版权保护 促进创意流通”主题,众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齐聚一堂,针对中国创意产业现有格局及发展特点、版权保护的重要作用、创意对企业及社会财富的影响等议题进行探讨。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演讲中指出: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之间具有天然紧密的关系。文化创意产品推向市场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版权交易过程,创意产业企业通过对其自主创意作品版权的开发、运用和交易,实现版权财产权的价值,并由此获得利润。版权的市场价值体现是创意产业企业唯一盈利途径,对具有版权的智力成果的开发和使用是创意产业形成的基础。
    他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版权保护的水平。与传统产业的产品相比,创意产业的产品极易被侵害,这种高风险的特征决定,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必须要加大对版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产业链两端的版权保护。如果失去版权保护,这些产品任意被复制、使用,创意产业的发展必然丧失基础。
  阎晓宏透露,国家版权局将加大对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从创意产业的创作、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着眼,进一步加强版权体系建设。例如在完善版权法律体系方面,加快《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条例》和《广播电视组织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的起草工作,同时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搭建版权贸易平台,大力培育版权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会长厉无畏,北京市版权局局长冯俊科,美国电影协会高级副总裁兼亚太区总监麦克•爱里善,英国创意产业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等从不同角度发表了版权保护对创意产业发展的价值和意义。论坛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梁成林主持。
 
上一条: ·如何确定提供搜索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链接应承担的责任
下一条: ·从“火柴棍小人案”看著作权“公私之争”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