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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法律网 2011-3-18 来源: 编辑: |
近日,小沈阳的卡通形象标志被某公司抢注为计生用品标志,并在多款包装上使用。对此,新浪娱乐联系到本山传媒艺术总监刘双平,他称小沈阳听闻此事觉得非常荒唐,他们已经采取了法律手段,这种行为太不道德了。
据《重庆晚报》报道,在某保健品招商网上,显示产品名称为“小沈阳系列安全套”,生产厂家为“山东××乳胶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外包装上印的卡通漫画,与小沈阳在小品《不差钱》中的形象极其相似。对于使用小沈阳卡通形象是否会侵权,招商信息联系人王某说,卡通动漫形象不存在侵权,而且他们已经注册了“小沈阳”的商标。而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查证,“小沈阳”三字确实于2009年5月14日被申请注册,注册的商品服务类别包括子宫帽、避孕套等多种产品,申请人栏内的姓名正是王某,不过备注栏内清楚注明了:“商标已无效。”
而刘双平和新浪娱乐的连线中也称“小沈阳牌安全套在包装上使用了小沈阳的卡通形象,侵犯了小沈阳的肖像权,有关使用卡通形象侵权此前已经被我们生效判决所确定。我们强烈要求生产商与销售商停止生产与销售,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这家公司声称拥有小沈阳商标是子虚乌有的,我们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查询小沈阳计生用品商标在2009年注册但因为不符合条件已经被驳回,这个行为不仅仅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还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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