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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阳”牌避孕套能“套”来什么?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11-3-16   来源:   编辑:
 

近日,有读者惊奇地发现,一款正在网上招商的安全套的名称竟然是“小沈阳”。此外,该网页上还配有产品照片,其外包装上印的卡通漫画,与小沈阳在小品《不差钱》中的“苏格兰情调”形象极其相似。企业表态:已注册“小沈阳”商标。(2月27日《楚天都市报》)

    “小沈阳”成了安全套商标,这事儿一点都不稀奇。不少名人都曾遭受“被代言”的烦恼,仅以安全套为例,“使玉柱”、“艾因斯坦”等先后中招。最离奇的是曾经有商家抢注“爱戴牌”避孕套,并推出了火爆异常的广告语:爱戴牌避孕套,越戴越爱戴;爱戴牌避孕套,爱戴不戴!这使原本一直开朗乐观的歌手爱戴变得十分气愤与无奈,其经纪人更是表示:“这简直是肆无忌惮,大放厥词!”同时呼吁“工商部门是该出手的时候了”!

    一提到“性”,不少人就立马肾上腺分泌过旺、兴奋起来,性用品商标频频拿名人开涮不过是表现之一。其实,对那些试图注册此类商标者而言,他们倒并非是跟名人们有什么深仇大恨,其目的无非是炒作一把、试图借机牟利罢了。人人都有赚钱的自由,也有炒作的自由,但如果自己的利益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该三思而行了。

    安全套以“小沈阳”为名,到底有没有侵权呢?法律界人士分析称,虽然一看到漫画大家就意识到是谁,但肖像要针对具体外在形象,对方毕竟没有使用小沈阳本人的真实肖像,在法律法规上不好界定。至于名称权而言,使用的是艺名而不是本人真实姓名,也打了“擦边球”。尽管此举是否侵权存在争议,但我还是想提醒商家思考一个问题:避孕套叫“小沈阳”,真的就能畅销吗?商家应该对此进行慎重的评估。

    对商家而言,赚钱是硬道理,他们当然希望产品商标越吸引人越好。但是,把名人或跟名人有关的事物注册为商标的做法,并非明智之举。此举风险较大,有侵犯当事人权益的嫌疑。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或直接“法院见”,商家的经营活动必然会受到影响。如果“小沈阳”牌避孕套“套”不来滚滚财源、反倒“套”来一场官司,那就太得不偿失了。再者说了,产品要想真正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仅靠“傍名人”带来的噱头远远不够,关键是要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服务。否则,靠炒作带来的轰动效应转瞬即逝,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并没有多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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