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09年“重庆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中,“劳亚尔”砂浆防水剂注册商标被侵权案,入选其中。这起案例引起了防水和建材行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案情回放
原告沈阳市久圣成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劳亚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原告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 “劳亚尔”及其生产、销售的“劳亚尔”砂浆防水剂,在重庆地区乃至全国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因为“劳亚尔”的较高知名度,原告代理商重庆久圣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职工蒋艳琦、史伟、杨矗从公司辞职后成立“重庆劳亚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继续生产与原告同类的产品,并在所生产的包装上故意使用不规范简称“重庆劳亚尔公司”,恶意用企业名称混淆原告的商标名称。
裁判结果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公开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法官点评 被告主观上“搭便车”的恶意明显,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企业名称已经注册不当,对企业名称任何形式的使用,即使是规范的使用方式,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予以禁止并赔偿权利人损失。
一波三折:
原告赢了官司,输了钱: 原告虽然打赢了官司,但被告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原告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甚至连被告的一句道歉也没有得到,白白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被告输了官司,得了利: 被告尽管输掉了官司,却先利用官司审理的一年多时间,大量生产侵权产品继续牟利;而在官司宣判后,被告公司的几个股东又注册了一家新公司逃避了所有执行责任,所继续生产的“万古”防水,也存在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于被告漠视法律,继续不正当的侵权以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原告方表示将再度将“万古”防水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