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产权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产权律师 在线咨询 产权贴吧  
  行业新闻 - 著作权 - 创意产业 - 商标 - 软件 - 商业秘密 - 特许经营 - 新法速递 - 法律社区  
    北京特邀知识产权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版权 > 浏览

“珊瑚虫”爬在互联网自由与侵权边界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1-13   来源:   编辑:
 

土匪还是英雄?

 

  自3月20日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结果公布至今,声援网站上已有5000余条网友支持“Soff”的留言。

 

  Soff真名陈寿福,未满28岁的他已两次因涉嫌侵犯著作权吃了官司。2006年8月,腾讯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2007年8月,腾讯公司再次以侵犯著作权进行非法谋利为由起诉他。

 

  陈寿福吃官司的缘由是他写了一组名为珊瑚虫的程序,能让网民在使用腾讯QQ聊天工具时不受广告的骚扰,而且是免费使用,许多网友都将珊瑚虫误认为是腾讯QQ的一款。而事实上同样的功能,腾讯QQ也可以提供,只是要收费。

 

  第一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审判:责令陈寿福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二次,也就是今年3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审判: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17.28万元予以追缴。

 

  最近这次法院的判决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有业界人士评价说,这起案件其实是企业商业利益与互联网民意之间的博弈。

 

  支持陈寿福的网友认为其实陈寿福做的是很简单的事,腾讯也能做,但他们为什么就不能从客户利益出发呢?甚至有网友自发创建了“珊瑚虫声援站”支持陈寿福。

 

  但有的业界人士却不同意网友的意见,他们认为,为了防止盗版,商家会使用加密锁或软加密对软件进行保护,非法授权的用户将无法正常使用,如果第三方开发出一种程序,可以绕过加密锁而使非法用户未经授权使用许可证,这种行为就是盗版。腾讯的做法实际是对盗版侵权说了声“不”,这不但维护了腾讯自身的利益,也极大震慑了那些从事盗版破解的不法分子,维护了整个软件行业的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介绍说,类似“珊瑚虫”的侵权行为在国内比较普遍。这类型案件的主要特点就是对原有软件的源代码进行复制或修改,进而涉嫌侵犯原有软件的著作权。也有一些软件并没有复制或修改原有软件的源代码,但是存在着捆绑行为,则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或非法经营。

 

  互联网知识产权具备一些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特点,比如侵权范围广泛、影响更大,而法律依据有时不足或者证据难以获得等等,对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困难。因此,赵占领认为,需要拓展取证的方式,尤其是需要完善网络公证制度。

 
上一条: ·微软公司赞深圳“打击盗版”得力 向市政府赠送匾额
下一条: ·美国盗版的“全球之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