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版权局依法对涉嫌侵权的长沙市芙蓉区视远数码商行和长沙市聚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单,两家VOD经销商被处以行政罚款、没收侵权工具等处罚。自2007年12月以来针对VOD经销商的两次专项查处行动中,长沙市版权局联合长沙市公安局对当地多家VOD经销商进行了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责令5家系统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据了解,目前长沙市部分涉嫌侵权VOD经销商已经停止经营,有的已经改行,侵权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接举报——积极受理
2007年12月11日,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广州知天数码(新势力品牌)有限公司、广州天汇计算机(天行视点品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代理商——长沙市视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大量非法复制并发行歌库的侵权行为向长沙市版权局提出投诉,长沙市版权局依据两协会投诉进行调查并予立案。12月17日,由长沙市版权局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成的联合工作组采取行动,将3名涉嫌侵权人带回长沙市版权局进行调查询问,并对涉嫌侵权的工具进行扣押和登记。经查,视远数码商行从2006年5月起,在从事销售VOD视频点播系统过程中,未经两协会许可,擅自将著作权人的作品(歌曲)非法复制发行,从中获利,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为了进一步打击VOD经销商的侵权行为,2008年1月初,长沙市版权局向当地多家VOD系统商函达了《关于涉嫌侵犯著作权进行调查的通知书》,要求这些商家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到长沙市版权局进行调查。据长沙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到目前为止,共有十余家VOD系统商向版权局进行了信息登记。
对肆意侵权者——依法查处
但也有部分VOD系统代理商无视两协会和版权局的再三忠告和敦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大量复制、销售著作权人向两协会委托的依法享有权利的作品。经两协会初步了解,长沙中博软件有限公司、长沙频点数码有限公司、长沙威波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雷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世青科技电脑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代理商,分别代理视讯、中博点统、盈通等多个VOD品牌,涉嫌非法使用两协会与协会会员拥有权利的作品超过1万首之多,且销售点歌系统已有上百套之多,此举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26日,两协会再次向长沙市版权局进行了投诉。3月7日,长沙市版权局在接到两协会的投诉后,再次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对这5家涉嫌侵权的VOD系统代理商采取联合上门检查行动,并对长沙市聚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3月14日,长沙市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对视远数码商行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长版罚字【2007】第6号):立即停止非法复制侵权作品(歌曲)的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聚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也做出类似的行政处罚。
两协会呼吁——政府帮助维权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大多数卡拉OK经营场所使用的VOD点播系统中存储的歌曲,基本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VOD系统生产商和经销商涉嫌侵权。针对这种情况,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涉嫌侵权VOD系统商的专项行动。据透露,云南将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下一站。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即将正式实施和版权方面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渐加大,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同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力度也将逐渐加大。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长沙市版权局以实际行动,在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进程中走在了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