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知识产权官司越来越多,商店的货架正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火药桶”。于是,商家自律、自查的价值不断凸显,积极性也不断提高。针对这一现象,本市知识产权相关政府部门正因势利导,希望在行政、司法等传统的保护手段之外,形成更有效的“民间保护机制”。
昨天,上海公布了新一批“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包括百盛、喜事多、第一医药等47家大型百货商店、连锁超市、药店等受到表彰。这些商家绝大多数都建起了保护知识产权自律机制——一方面,这些示范单位100%地制定了“知识产权商品进货确认制度”,并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写进供货合同;同时,有87%的示范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商品数据库”进行动态监控。
“尊重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别人,更是保护自己”,这决不是句空话。
昨天,华氏大药房总经理钱解元领到了“示范单位”的铜牌,就在1年前,这家药品零售连锁店还陷在知识产权官司里。他们经销的某品牌西洋参,其外包装印有老鹰图形,从而被“鹰牌花旗参”的所有者、美国威斯康辛州农会告上法庭。
不过,华氏最终全身而退,关键在于其“自律机制”发挥出保护伞的作用——作为“自律机制”的一部分,华氏拿出了《商品购销协议》及进货清单等文件,向法庭证明了这些商品具有合法来源,自己已尽到了注意义务,对侵权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无过错。最终,15万元赔偿完全由供应商承担,华氏只被要求将商品下架。
钱解元表示,华氏在2004年就已经建立“专利商品数据库”,目前涉及商品188个,根据数据库的警示,过去一年里,有18件专利权有疑问的商品“被逐”。从2007年起,他们又着手建立商标数据库。不久前,华氏将某种“小儿感冒颗粒”撤柜,原因是其包装上印了一只米老鼠,虽然该药品资质毫无问题,但药厂却不能为米老鼠提供迪斯尼的授权证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志兴向记者表示,2010年世博会已越来越近,商业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不仅是上海形象的“窗口”,也是阻断侵权、假冒商品的“关口”。近年来,通过行政力量,上海关闭了襄阳路市场,并对多个小商品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打击行动,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取得明显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有必要为建立长期和良性的保护机制而继续探索。
目前,上海“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总数已超过100家,覆盖了绝大部分大型商场和连锁店,但许多小店、小商品市场还未被纳入这一体系。据悉,明年,政府部门将与商业领域的4家行业协会联手,促进更多商家建立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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