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就是知识产权,尤其听到老字号们谈到维权之艰辛和无奈,因此,注重知识产权的风险预测和保护尤为重要,实践中也无外乎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自我救济意识。
成熟的企业一定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建立起有效的知识产权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和维权保护系统。这个系统里面应该建立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技术保护、人工监测、制度约束、合同约束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类市场信息的追踪、汇总、反馈、决策直到出现侵权事件后的调查取证、调处解决、借助司法程序维权等一系列保护机制。比如:在信息追踪反馈中密切关注《商标公告》、网络信息等,一旦发现与自身商号、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等情形的出现,甚至发现将自身商标、字号注册为域名的现象出现,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二是完善立法、加强政府保护和公力救济的职能。
目前有关对中华老字号的保护在我国尚无立法,只能借助《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去保护。但是,诸如商号权的登记、取得、使用、评估;老字号的构成条件、认定依据、保护高度等等尚属法律空白,这就导致一些纠纷的频繁出现,如“上海张小泉”和“杭州张小泉”正本清源之争,“天津泥人张”与“北京泥人张”确认嫡传之诉等等。因此,有关中华老字号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已是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尽管知识产权为司法范畴,但假冒、盗版之猖獗,手段隐蔽之恶劣,实际上已经无异于抢劫犯罪,甚至这种“拿来主义式的文化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不比传统的刑事犯罪低,所以加强、加大政府公权力的制裁和处罚力度,尤其是呼吁建立专门知识产权警察机构,弥补自力救济取证困难之不足,提高、扩大运用《刑法》威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范围和力度,将给侵权假冒者回报一个惨重的成本代价,有利于深度净化知识产权市场,提高我国的国际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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