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详细的商标转让使用合同条款以及在签订商标转让使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商标转让使用合同
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地 址:
电 话: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电 话: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 ”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商标转让使用合同 :
1. 甲方同意将在国际分类第 类“ ”商品/服务上的“ ”(注册号: )转让给乙方。
(商标图样)
2. 商标转让使用合同中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费共人民币 整,由乙方在合同签署后交付。
3.甲方应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转让商标的权利,并保证甲方未拥有其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与转让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4.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未经乙方许可,不再拥有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应予提供证件文书方面的协助。
6.此商标转让使用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7.商标转让使用合同中如果商标转让申请因甲方的原因未被商标局批准,甲方应全部返还转让费。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法律诉讼。
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地 址:
电 话: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地 址:
电 话:
签商标转让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了解被转让商标的属性
必须要清楚地知道被转让商标的是“注册商标”还是“申请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而“申请商标”只是在先申请权。
2、注册商标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1)非法转让问题
所谓非法转让注册商标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权利所有人同意,而以隐瞒、欺诈、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转让的。在现有的商标转让程序中由于客观存在的漏洞,要做出这样的事来并非困难,虽然事后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但当事人遭受的重大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2)无效转让问题
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并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根本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因为商标无法被核准转让,所以商标的所有人仍然没有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审核的周期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的时间,再加上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需要支付转让款项,准备相关的商标转让申请文件资料,邮寄打印等等。因此,商标转让协议签订后,受让方并无法立即确定该被转让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而起码需要有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
(3)部分转让问题
所谓部分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利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的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4)隐瞒被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
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等问题,使得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权益受到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