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人民出版社擅自出版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永别了,武器》,侵犯了上海译文出版社享有的海明威作品中文简体专有出版权。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天津人民出版社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虽然赢得官司,但上海译文出版社没法高兴起来。
热门作品 频遭侵权
《永别了,武器》侵权案,只是译文社热销外国文学作品近年来频遭侵权的案例之一。几年前,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文集》,在没有通过正常手段获得多数原著版权和翻译版权的前提下,也收录了译文社的《老人与海》《战地钟声》《永别了,武器》三部作品。
为何侵权事件在外国文学作品出版领域会屡屡发生?专家分析,主要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加上准入门槛低,有不少并不具备外国文学专业出版能力和版权管理能力的出版社和社会资源一窝蜂地涌入这一行。上海译文出版社独家享有海明威著作在中国内地的版权,这次赢了对天津人民出版社的官司,但译文社更看重的是侵权者的公开道歉,希望借此唤起整个行业的版权保护意识,按照“游戏规则”有序竞争,为外国文学出版的发展和繁荣创造良好环境。遗憾的是,对方并未履行。
改头换面 践踏译文
目前的图书市场上,读者经常看到某本世界名著有10多个版本而不知如何购买,它们装帧不一,译者和出版社都不同,其中存在不少侵权书。近年来,尽管外国文学图书市场表面上红红火火,但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危机,外国文学出版领域版权侵权事件屡屡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出版业中至今还存在着不尊重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漠的现象。
有一种“强盗式”侵权手法最为简单粗暴,那就是干脆放弃引进版权,将热销的外国文学作品译本改头换面。图书市场曾出现过一套26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集”,涉及英、法、德、俄等10多种语言,译者署名均为“李斯”,如此翻译“牛人”令业界惊愕。业内人士透露,根据公约,作者逝世50年后著作版权成为公共,但中文翻译者还是拥有翻译版权的。为逃避法律责任,枪手们会粗暴地进行“中译中”——改掉主人公的音译名,将译文倒装,重新排列组合句子等——这不但侵犯了版权,还作践了译者当初的苦心翻译。直接受害的是购书读者。
惩戒不严 维权太难
上海译文出版社社长韩卫东告诉记者,除了此番遭天津人民出版社侵权而诉诸法律的《永别了,武器》,译文社一批享有专有出版权的经典文学畅销书,如《老人与海》《太阳照常升起》《挪威的森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情人》等等,也遭受过其他多家出版社多次侵权出版,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念及同行情谊,以往多以侵权方私下道歉并弥补经济损失收尾。
这番容忍和妥协也是不得已:侵权成本很低,维权成本却很高——对侵权的事实认定要花费功夫;对簿公堂耗费人力和时间;被告赔付的经济补偿,却未必能在业内起到警醒和震慑的作用。赢一场官司,并不意味着译文社就此能一劳永逸地摆脱窘境。合法权益再遭侵犯时,受害出版社真的必须频繁地站上原告席,重复相同的陈词吗?上海译文出版社希望通过本报呼吁:主管部门应提高外国文学出版的准入门槛,并且实行更严格的惩戒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