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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与人教社签署教材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10-9-9   来源:   编辑:
 
 12月11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根据协议,近百万稿酬将向作者分配。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长、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出席并致辞。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与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李志军代表双方签字。

  据介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承担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的法定职能,国家版权局于2009年8月专门发文明确了文著协的这一法定职能。人民教育出版社长期以来积极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在国家没有出台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标准的情况下,一直按照100元/千字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给全国教科书出版单位作出了表率。阎晓宏和陈建功对人教社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张洪波表示,签约之后,文著协会按照人教社提供的使用作品清单核对整理,近期将在文著协网站上公布作品清单,同时主动联系作者,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进行大规模稿酬分配工作。张洪波也呼吁广大作者主动联系协会,将个人信息在协会备案,以便分配稿酬。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正在积极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预计该办法将于明年年初出台。出台之后,各教科书出版单位将按照此标准对著作权人支付作品稿酬。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张树英、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处处长张晓霞等也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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