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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法律网 2011-5-20 来源: 编辑: |
□本报记者 仝春建
为了全面了解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政策的实施效果,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试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王珺和人保集团业务发展部高级经理冷慧卿在书面调研、实地座谈、深入访谈等方式的基础上,对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5月19日,冷慧卿在中国保险学会2011年学术年会上发言时表示,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政策支持,健全协作机制,创新产品服务,是政策性森林保险长期稳定发展的保证。“应当在借鉴先进国家成功做法和认真总结国内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森林保险的法制建设,对森林保险的性质、经营目标、保险范围、保障水平、政府的职能和作用、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等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使森林保险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法可依。”
冷慧卿认为,完善政策支持,首先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尽快扩大补贴政策试点范围,提高中央财政的保费补贴比例,取消县级财政配套保费补贴比例的要求,对森林保险经营机构给以经营费用补贴,对提供宣传和技术支持的林业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给以协办费用补贴,并对森林保险业务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应当完善监管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森林保险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适应于林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符合开展森林保险初衷的赔付资金划拨制度。
冷慧卿还认为,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开发满足多层次需要的森林保险产品,并稳妥推进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林农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业务、林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林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涉林保险业务,在支持信贷资金服务林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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