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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法律网 2011-3-18 来源: 编辑: |
保险业产销分离正在拉开序幕,而随着众多资本的涌入,今后保险中介市场会越来越热闹。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专属保险销售代理公司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继信泰人寿成立国内首家险企专属保险销售公司之后,日前中国保监会又批准华泰财产保险设立华泰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在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政策助力下,险企将掀起一轮专属保险销售公司设立热潮,保险业的产销分离正在拉开序幕。
探索低成本扩张之路
日前,华泰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的申请获保监会核准,这是全国第二家险企专属保险销售公司。该公司由华泰财产保险出资1000万元设立,注册地在上海,保监会批准该公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是: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在此之前,1月24日,保监会批准信泰人寿出资2000万元设立浙江联创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同时,保监会核准信泰人寿总经理助理何志强出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信泰人寿相关负责人指出,专属销售公司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低成本扩张,更加快速而高效地占领市场。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信泰人寿就酝酿筹备一家保险销售公司,并将其作为经营创新的探索实践项目。同时,导报记者获悉,首家险企专属保险销售公司即将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据信泰人寿相关负责人透露,浙江联创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已完成基本架构的搭建及各项基础制度的建立,并于日前举行了业务启动会,宣告开始业务拓展。并且销售公司专属产品也已开发完成,定于近期首卖。
一家中小险企驻济机构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中小型保险公司目前就实力和品牌都无法和第一、二梯队的大公司竞争,在渠道为王的保险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必须开辟新战场。
产销分离是未来趋势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为保险销售公司的设立提供了难得的政策助力。
据了解,去年9月20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保监发【2010】84号),该文件第6条明确指出 “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销售公司”。同时,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加快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步伐,稳步提高承接保险销售职能的能力,为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广阔的销售和服务平台。
该文件还指出,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逐步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切实维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据了解,现有营销员制度对促进保险业发展功不可没,但是随着保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亟待改革。
华康保险代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陈卫宇认为,《意见》的出台是一个信号,我国保险业的产销分离正在拉开序幕,而随着众多资本的涌入,今后保险中介市场会越来越热闹。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专属保险销售代理公司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去年国家审计署对保险业资金审计后发现存在严重的“三乱五假”现象,相比于2010年保费收入增长率为30%多,全国保险监管系统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增长率却接近60%,行业形象受到很大损害,扭转这种局面应该从提高保险销售队伍的素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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